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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2025-20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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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10-29 12:3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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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2025-20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5-10-29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2025-20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合计

2500

2.5交货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指定地点。

2.6供货期:为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止。

2.7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的要求进行供货,以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书面确认并经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比选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8质量保证期(或缺陷整改期):投标人所供货物不得为临界产品,所供货物的使用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自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2.9为便于评标,投标人需提供3份500mL液体复合碳源产品样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不计入采购清单内。投标样品必须密封,样品上标明样品的投标人、货物名称、规格等(格式自拟)。中标人的投标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上述对投标样品的密封和标识要求是为便于评标,请投标人积极配合,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样品进行密封和标识的,不作否决投标处理,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比选人实验室也将按《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对中标人样品COD、按《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进行复测,如不符合比选文件标准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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