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引航基地新建项目已由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港引航站,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港引航基地新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港西路西侧(珠海港口海事处附近),项目用地面积8658.00㎡,规划指标参考《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及用地控规指标进行配建。项目拟建设应急值守楼1栋,配套综合培训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为3600㎡。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350㎡,其中应急值守楼约2340㎡,综合培训楼约1000㎡,配套门卫约10㎡。不计容地下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约250㎡。项目总投资为23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927.95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包含为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所需的部分地形测量,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因现有勘察测量成果有限等影响因素,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当中。
2.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调查及报告编制,评审结束后5日内出具正式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协助招标人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若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或事业单位机构证书)。
(2)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肆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4655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17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如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暂无法接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人:李瑞鹏
电话:18732162666
电子邮件:
2025年11月3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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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