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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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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17 20:5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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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有关采购规定,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按相关程序,就“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招标事项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Z2020-027。

3.采购组织类型:校内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玖佰陆拾元整(¥104960)。

5.要求工期:2020年07月31日前完成,具体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6.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方式。

7.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建市﹝2014﹞159号);浙江省外进浙企业须经备案。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文件精神,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失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7室。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建市﹝2014﹞159号);浙江省外进浙企业须经备案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5月22日上午0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2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5月22日上午09:00在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2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本网页左下角处点击下载。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方式:电话0572-2322721;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7室。

特此公告。

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

2020年05月15日

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招标文件20200515.doc

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20200515.xlsx

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Z2020-027。 3.采购组织类型:校内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人民币 = 104960 * CHINESENUM2 壹拾万零肆仟玖佰陆拾元整(¥104960)。 5.要求工期:2020年07月31日前完成,具体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6.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方式。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清单编制范围: 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院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施工图”以及现场实际情况;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4.费率按照《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8】71号)文件的规定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建发[2016]96号》及《浙建站定【2016】54号》、湖建发【2018】71号规定计取。 五、相关说明 1.所用地板应经由业主选样,费用及施工损耗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2.清单说明中的工作内容描述是主要工作内容,其他辅助工作内容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综合单价及合价内。如投标人认为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不足以包含所需的措施项目,可以在措施项目中自行补充,相应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3.本工程所有装饰构件饰面材料均需提供样品,并事先经设计师和甲方单位认可后进行全面施工; 4.本工程所用胶水、玻璃胶、塑钢泥需采用环保、无污染材料; 5.本工程所采用的油漆、涂料均应采用净味漆,色彩须由甲方确认; 6.本工程所用砂浆均为商品砂浆、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 7.本工程根据项目的不确定性因素,在装饰工程其他项目措施清单内设预留金5000元,此项费用作为业主单位用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工作内容增加和不可预测因素所增加供业主单位使用的预备金,不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决算增加费用应以实际发生并由业主签证确认经审计审核为准; 8.材料品牌推荐三选一: 建筑装修推荐品牌: 1)乳胶漆、涂料:多乐士、立邦、华润; 2)PVC地板:英国保利、宝丽龙、欧宝; 安装推荐品牌: 1)灯具采用:雷士、阳光、飞利浦; 2)开关采用:松下、施耐德、西蒙; 3)电线、电缆采用:久盛、中策、圆通; 4)配电箱及其配电元件采用:德力西、正泰、鸿雁。 六、投标人资质及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所有证件及内容均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少任意一项即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含税金、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人工费、措施费、机械费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预算者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计,并以大写为准)。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建市﹝2014﹞159号);浙江省外进浙企业须经备案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带上身份证件原件备查。 6.施工安全和保修服务承诺书(含工期、质保期等)。 7.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至少需提供2个网页截图)。 8.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封装。(招标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胶装成册、密封封装,或未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2日上午09:00。(投标人未到或迟到视为自动弃标) 2.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2室。 3.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2721。 八、中标办法 一次报价,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现场抽签决定四种中标办法的一种。分别是:A:最低报价;B:报价平均值;C:去掉最低报价的报价平均值;D:最低报价与平均报价的平均值。报价等于或最接近中标办法计算值的投标人拟定为中标人。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自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三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遇双休日及节假日顺延,并以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款项到账银行回执单日期为准),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计收;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或提供保函。履约保证金应从中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招标人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开户行:建行吴兴支行;账号:3300164933505000286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004711725032。地址、电话: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0572-2321567)。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校方使用单位确认后,履约保证金14个工作日内由校方申报单位无息返还。 十、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工程款结算以审计审定价为准。工程审计追加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审计计价依据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量变更及最终的结算审计均采用在项目执行期内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针对“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所有相关调价或调整政策。 十二、质保期及其它 1.本项目工程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质保,质保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 2.本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竣工报告、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项目审计及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三、定标及合同授予 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专用条款内容,与中标人签订《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合同》。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理学大数据分析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 2020年05月15日 PAGE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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