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及新宿舍楼勘察、设计
2020-05-26 14:26:23.0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及新宿舍楼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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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及新宿舍楼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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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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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开始时间: | 2020-05-26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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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 2020-06-01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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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0-06-19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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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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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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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et/zb_xm_uploads/20200526/142623_767.zip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及新宿舍楼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及新宿舍楼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韶关学院。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代码:2020-440204-83-03-012200、2020-440204-83-03-012196。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招标人:韶关学院。 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韶关市浈江区韶塘片区大学路韶关学院(大塘校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1)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框架四层,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用于学生教学、实验等。(2)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框架六层(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占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基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预计可新增床位1600个。主要用于学生住宿。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684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修改优化现有建筑方案设计及布局等;②总平面图设计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④施工图设计(含总用地范围内的规划总平面设计、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配合高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空调、结构、给排水、防雷、供电(含网络弱电)、消防、安防监控、市政(含路灯)、二次装修、玻璃幕墙及网架等特殊要求(若有);室内:给排水、照明、空调、热水供应、强弱电管槽和布线(含电话、闭路电视、音响广播(若有)、计算机网络等);室外:总体平面、市政(含周边道路、路灯、强弱电管道及布线、供水、消防、排水、排污管道、边坡防护、排洪泄洪)及其与校区市政网络的联接、环境景观及绿化、停车泊位的安排;绿色建筑设计:按一星设计(按韶关市行政相关部门要求)等所有内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⑤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包含“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公司开展的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工作”。对现有建筑方案图、布局等进行优化;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招标项目工期:45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划、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符合设计方案的相关要求,并必须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图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 不超过2个 。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单一投标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一)~(二)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一)~(二)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一)资质: (一)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d、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二)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3 投标人在中标后,若不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电力相关设计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中。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3.3.2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投入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2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 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开户证明格式不限); (4)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须盖上其本人有效的注册章); (5) 投标登记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①若是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原件、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上述投标登记者必须提交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并在投标登记现场在线查询。 (7) 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并在投标登记现场在线查询。(社保查询:投标人于投标登记现场登录“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社保费申报缴费个人明细查询”); (8)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见附件1)如为独立投标人无需提供; (9)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登记信息资料,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在线打印(此项无须原件核对); (10)设计负责人需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投标登记。 (11)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 (12)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年审合格才有效。 (登记资料一式二份,(1)-(10)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11)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接受登记)。 备注: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一经登记成功不得更改。 4.2 符合条件登记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投标登记(委托人须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登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的售价为500元/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9日10时0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YPERLINK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主。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学院。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联系人(部门):宗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043。 8.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联系人(部门):谢工。 联系电话:18665653921。 8.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020-28866000。 8.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1—8883131。 招标人(盖章):韶关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25 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法定住所: ; 成员二名称: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法定住所: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PAGE * MERGEFORMAT 8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 章):韶关学院 招标人复核人(签字): 招标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0年5月18日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3218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32186 - 1 - HYPERLINK l _Toc7880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7880 - 1 - HYPERLINK l _Toc19732 第二节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PAGEREF _Toc19732 - 7 - HYPERLINK l _Toc12027 第三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PAGEREF _Toc12027 - 8 - HYPERLINK l _Toc8019 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 PAGEREF _Toc8019 - 8 - HYPERLINK l _Toc9449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PAGEREF _Toc9449 - 9 - HYPERLINK l _Toc4341 3 投标登记环节 PAGEREF _Toc4341 - 11 - HYPERLINK l _Toc1551 4.工期要求 PAGEREF _Toc1551 - 12 - HYPERLINK l _Toc19645 5 勘察、设计工程内容和质量标准 PAGEREF _Toc19645 - 12 - HYPERLINK l _Toc32034 6 现场踏勘 PAGEREF _Toc32034 - 15 - HYPERLINK l _Toc1169 7 其他招标说明 PAGEREF _Toc1169 - 16 - HYPERLINK l _Toc29340 8 招标答疑 PAGEREF _Toc29340 - 17 - HYPERLINK l _Toc28903 9.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确定及投标报价的约定 PAGEREF _Toc28903 - 17 - HYPERLINK l _Toc23665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PAGEREF _Toc23665 - 19 - HYPERLINK l _Toc26498 11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 PAGEREF _Toc26498 - 22 - HYPERLINK l _Toc6775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6775 - 22 - HYPERLINK l _Toc3474 13 投标有效期 PAGEREF _Toc3474 - 23 - HYPERLINK l _Toc14083 14.开标 PAGEREF _Toc14083 - 23 - HYPERLINK l _Toc32344 15.评标 PAGEREF _Toc32344 - 24 - HYPERLINK l _Toc14733 附件一 PAGEREF _Toc14733 - 28 - HYPERLINK l _Toc32706 16.推荐中标候选人 PAGEREF _Toc32706 - 31 - HYPERLINK l _Toc854 17.中标候选人公示 PAGEREF _Toc854 - 31 - HYPERLINK l _Toc31980 第四节 否决投标条件 PAGEREF _Toc31980 - 33 - HYPERLINK l _Toc11881 1.资格评审环节 PAGEREF _Toc11881 - 33 - HYPERLINK l _Toc32171 2.形式评审环节 PAGEREF _Toc32171 - 34 - HYPERLINK l _Toc26983 3.响应性评审环节 PAGEREF _Toc26983 - 34 - HYPERLINK l _Toc19353 4.其他 PAGEREF _Toc19353 - 35 - HYPERLINK l _Toc24325 第二章 中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24325 - 36 - HYPERLINK l _Toc14381 1.中标通知书 PAGEREF _Toc14381 - 36 - HYPERLINK l _Toc28195 2.中标结果公示 PAGEREF _Toc28195 - 36 - HYPERLINK l _Toc21733 3.履约保证 PAGEREF _Toc21733 - 36 - HYPERLINK l _Toc24543 4.合同订立 PAGEREF _Toc24543 - 36 - HYPERLINK l _Toc13723 5.放弃中标的处理 PAGEREF _Toc13723 - 37 - HYPERLINK l _Toc29470 6.诚信登记 PAGEREF _Toc29470 - 37 - HYPERLINK l _Toc22116 7.项目管理机构 PAGEREF _Toc22116 - 37 - HYPERLINK l _Toc4432 8.现场管理 PAGEREF _Toc4432 - 38 - HYPERLINK l _Toc18880 9.监督实施 PAGEREF _Toc18880 - 38 - HYPERLINK l _Toc24199 10 其他事项 PAGEREF _Toc24199 - 38 - HYPERLINK l _Toc14554 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PAGEREF _Toc14554 - 40 - HYPERLINK l _Toc10009 1.承包方式 PAGEREF _Toc10009 - 40 - HYPERLINK l _Toc20260 2.合同价的约定 PAGEREF _Toc20260 - 40 - HYPERLINK l _Toc32604 3.合同价款支付办法及结算原则 PAGEREF _Toc32604 - 40 - HYPERLINK l _Toc13216 4.专用合同条款 PAGEREF _Toc13216 - 41 - HYPERLINK l _Toc1620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6201 - 45 - HYPERLINK l _Toc25882 格式一 封面 PAGEREF _Toc25882 - 45 - HYPERLINK l _Toc15252 格式二 投标函 PAGEREF _Toc15252 - 46 - HYPERLINK l _Toc551 格式三 工程项目报价表 PAGEREF _Toc551 - 47 - HYPERLINK l _Toc26926 格式四 各项承诺一览表 PAGEREF _Toc26926 - 48 - HYPERLINK l _Toc994 格式五 授权委托书 PAGEREF _Toc994 - 51 - HYPERLINK l _Toc32724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 PAGEREF _Toc32724 - 52 - HYPERLINK l _Toc7243 格式七 联合体协议书 PAGEREF _Toc7243 - 53 - HYPERLINK l _Toc6031 格式八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PAGEREF _Toc6031 - 55 - HYPERLINK l _Toc8145 格式九 设计/勘察负责人简历表 PAGEREF _Toc8145 - 56 - HYPERLINK l _Toc32017 格式十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PAGEREF _Toc32017 - 57 - HYPERLINK l _Toc24852 格式十一 投标资料详细评审项目索引表 PAGEREF _Toc24852 - 58 - HYPERLINK l _Toc26442 格式十二 履约保函 PAGEREF _Toc26442 - 59 - HYPERLINK l _Toc3009 第六章 其他资料 PAGEREF _Toc3009 - 60 - HYPERLINK l _Toc32470 第七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 PAGEREF _Toc32470 - 60 - TOC o "1-4" h z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项目名称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勘察、设计项目业主韶关学院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20-440204-83-03-012200、2020-440204-83-03-01219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韶关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韶关市浈江区韶塘片区大学路韶关学院(大塘校区)建设内容和规模(1)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框架四层,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用于学生教学、实验等。(2)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框架六层(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占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基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预计可新增床位1600个。主要用于学生住宿。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为6840万元。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修改优化现有建筑方案设计及布局等;②总平面图设计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④施工图设计(含总用地范围内的规划总平面设计、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配合高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空调、结构、给排水、防雷、供电(含网络弱电)、消防、安防监控、市政(含路灯)、二次装修、玻璃幕墙及网架等特殊要求(若有);室内:给排水、照明、空调、热水供应(空气能热水)、强弱电管槽和布线(含电话、闭路电视、音响广播(若有)、计算机网络等);室外:总体平面、市政(含周边道路、路灯、强弱电管道及布线、供水、消防、排水、排污管道、边坡防护、排洪泄洪)及其与校区市政网络的联接、环境景观及绿化、停车泊位的安排;绿色建筑设计:按一星设计(按韶关市行政相关部门要求)等所有内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⑤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包含“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公司开展的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工作”。⑥对现有建筑方案图、布局等进行优化。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资质 及条件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 单一投标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一)~(二)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一)~(二)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一)资质: (一)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二)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2 投标人在中标后,若不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电力相关设计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中。 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3.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其他要求 5.1 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投入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2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工期要求招标项目工期:勘察工期、设计工期共45个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合价详见招标文件“9、最高投标限价合价的确定及投标报价的约定”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划、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符合设计方案的相关要求,并必须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图合格。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及附件,投标人须按照指引及附件的要求及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的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0-28866000-4-0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天。投标文件 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包括商务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两个分册,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书 评审方式本次招标技术标书 不采用 “暗标”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3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招标人 联系方法单位名称:韶关学院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联系人:宗老师 电话:0751-812004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法单位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联系人:谢工 电话:18665653921交易场所 联系方法单位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020-28866000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单位名称: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883131第二节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 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2020年 6 月 1 日 23 时 30 分2投标登记 截止时间 2020年 6 月 1 日 16 时 00 分3提问 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1 日 17 时 00 分4答疑时间2020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至2020年 6 月 1 日 17 时 00 分5投标保证 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分。6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0年 6 月 19 日 9 时 30 分至2020年 6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7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递交场所: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8开标时间 2020年 6 月 19日10 时 00 分9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第三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新教学实验综合楼业经韶关市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020-440204-83-03-012200、2020-440204-83-03-012196。本工程项目业主为韶关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韶关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 项目概况 1.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韶关市浈江区韶塘片区大学路韶关学院(大塘校区) 1.1.2 建设内容和规模:(1)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框架四层,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用于学生教学、实验等。(2)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框架六层,占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基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预计可新增床位1600个。主要用于学生住宿。 1.1.3 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为6840万元。 1.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1.2.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修改优化现有建筑方案设计及布局等;②总平面图设计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④施工图设计(含总用地范围内的规划总平面设计、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配合高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空调、结构、给排水、防雷、供电(含网络弱电)、消防、安防监控、市政(含路灯)、二次装修、玻璃幕墙及网架等特殊要求(若有);室内:给排水、照明、空调、热水供应(空气能热水)、强弱电管槽和布线(含电话、闭路电视、音响广播(若有)、计算机网络等);室外:总体平面、市政(含周边道路、路灯、强弱电管道及布线、供水、消防、排水、排污管道、边坡防护、排洪泄洪)及其与校区市政网络的联接、环境景观及绿化、停车泊位的安排;绿色建筑设计:按一星设计(按韶关市行政相关部门要求)等所有内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⑤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包含“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公司开展的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工作”。⑥对现有建筑方案图、布局等进行优化;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2.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资质要求 2.2.1 单一投标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一)~(二)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一)~(二)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一)资质: (一)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二)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2.2 投标人在中标后,若不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电力相关设计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中。 2.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2.3.相关人员要求 2.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2.3.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2.3.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2.3.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2.4.禁止投标条款 2.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2.5.其他要求 2.5.1 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投入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2.5.2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5月 26日~6月 1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3.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3 投标保证 3.3.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及附件,投标人须按照指引及附件的要求及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的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0-28866000-4-0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3.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投标登记、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工期要求 4.1 招标项目工期:勘察工期、设计工期共45个日历天。 5 勘察、设计工程内容和质量标准 5.1 本次勘察、设计工程的内容及要求: (1)韶关学院拟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习用房,建筑面积共22000平方米,总投资约6840万元。其中①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4240万元;②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600万元。 5.2.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修改优化现有建筑方案设计及布局等;②总平面图设计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④施工图设计(含总用地范围内的规划总平面设计、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配合高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空调、结构、给排水、防雷、供电(含网络弱电)、消防、安防监控、市政(含路灯)、二次装修、玻璃幕墙及网架等特殊要求(若有);室内:给排水、照明、空调、热水供应(空气能热水)、强弱电管槽和布线(含电话、闭路电视、音响广播(若有)、计算机网络等);室外:总体平面、市政(含周边道路、路灯、强弱电管道及布线、供水、消防、排水、排污管道、边坡防护、排洪泄洪)及其与校区市政网络的联接、环境景观及绿化、停车泊位的安排;绿色建筑设计:按一星设计(按韶关市行政相关部门要求)等所有内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⑤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包含“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公司开展的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工作”。⑥对现有建筑方案图、布局等进行优化。 初步设计(含概算)15套,初勘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12套,施工图(含施工图预算)25套,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含电子光盘3张(含CAD及PDF文件格式)。 5.3. 设计人要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可研报告控制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即限额设计。勘察设计人要无条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到满足要求。 5.4. 施工期间若遇到工程变更、突发事件或不可遇见的事件等情况,勘察、设计人员接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施工现场,研究并及时处理问题。 5.5、关于勘察深度的要求: 5.5.1 按国家现行的勘察深度要求规定。 5.5.2 初步勘察应进行详细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查和水文地质勘查,基本查清沿线地质、水文、气候、地震等情况。若利用既有的地形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水文地质资料和地震资料时,必须进行现场核查。对已变化的地区进行地形、地物新测,对工程重点地区进行钻探核对。勘察结果应能清楚反映最新的现场实际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含土石方比例)。 5.5.3 初步勘察时,应将平面控制点、必要的水准基点,准确地测放在地面上并加以保护。 5.5.4 详细勘察时,对软土地基处理的深度,应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探,不得以钻探困难为理由留给施工处理(有征地拆迁困难的除外)。 5.5.5 勘察人对水文调查应深入、系统,确定合理的防洪标高。 5.5.6 勘察成果报告应能详细、清楚反映岩土的有关力学物理指标、必需的物理及化学性质的指标,以避免在施工中因地质不清引起大的设计变更。 5.5.7 勘察工作必需的水、电及设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5.8 因工程沿线的勘察工作发生青苗补偿及相关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6 勘察后期工作 5.6.1.配合施工 当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勘察人必须配合施工,发包人不另支付配合施工费用,此期间工作如下: (1)对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作技术交底; (2)现场交桩; (3)配合设计人进行变更设计和补充设计所需要的勘察工作。 (4)勘察人应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得技术处理方案。 5.6.2.勘察工作技术总结 勘察人对勘察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充勘察进行检查,并提出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在竣工验收前交发包人。工程完工后,勘察人应组织勘察技术工作人员将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并撰写工程技术总结,并于竣工后十个日历天内完成,交发包人。 5.7 关于设计深度的要求 5.7.1.按现行的勘察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等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5.7.2.各专业设计应同步进行,涉及单位应指定总体设计人统筹布局,做好各项设施的协调和衔接、位置预留,不得留待施工中临时变更。 5.7.3.对技术复杂或造价、规模较大的主要分项工程应作方案比较。 5.7.4.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满足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征地拆迁及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5.7.5.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及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7.6 .相关的配套外部接口方案均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规划部门认可。 5.7.7.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考虑交通维护、临时施工便道、基坑支护、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等因素,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及计算书(可另册装订),以指导现场施工及过程评审。 5.8.设计后期配合施工工作 5.8.1.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有关单位审查后,进入施工、监理招标及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至少派1名参与并熟悉本项目勘察设计、有现场处理经验的设计代表驻现场以配合施工、监理招标及施工,建设管理单位,不另外支付配合设计服务费用。 5.8.2.设计单位配合施工、监理招标及施工的工作内容如下: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配合勘察单位现场交桩; 变更设计和所有补充设计; 会签设计变更审批表; 参加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参加隐蔽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 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施工问题; 配合质量检测; 参加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参加本项目建设有关会议。 在施工、监理招标期间配合建设及相关单位解释及完善施工图相关内容。 5.8.3 设计工作技术总结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充设计进行检查,并提出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在竣工验收前交发包人。工程完工后,设计人应组织设计技术工作人员将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并撰写工程技术总结,并于竣工后十个日历天内完成,交发包人。 5.9 限额设计要求 5.9.1 中标人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不超过立项批复相应投资估算,中标人设计的施工图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 5.9.2 承包人在提供设计施工图时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作为承包人自我核算是否符合限额设计要求的依据。造价咨询单位按施工图编制的建安工程费高于设计的施工图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时按5.9.3执行。 5.9.3当设计人设计的施工图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过5.9.2条规定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不得降低建筑规模及标准,直至满足限额设计要求。由此造成造价咨询单位重复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在设计费中扣除。 5.10 设计需要考虑与周边地块的开发相结合。 5.1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6 现场踏勘 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但会在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招标项目具体位置的文字或图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2.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确保自身安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 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 其他招标说明 7.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人),专门负责跟踪、签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疑问,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投标事务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人)如有更换,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7.2 纪律与保密要求 7.2.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2.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3 语言、计量及投标费用 7.3.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7.3.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指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7.3.4.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7.3.5.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时,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相应费用。 7.4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7.4.1.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和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7.4.2. 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其设计文件和设计文件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7.4.3. 中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设计文件,其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7.5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8 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进入“网上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答疑书(或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答疑书(或补充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书(或补充通知)为准。 8.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最高投标限价合价的确定及投标报价的约定 9.1 最高投标限价合价的确定 本工程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合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 (?1080000.00元)。 序号项目名称最高投标单价上限(元/米)最高投标限价(元)备注1设计费/880000.00设计费包含新教学实验综合楼、新宿舍楼(含另择地块兴建约15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的土建及装修、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管线设备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费用,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分别自行报价。2岩土工程勘察费130.00200000.00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已综合考虑各类岩土等级等,具体工程量按勘察成果文件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贯入深度进行结算计费,若结算时总价高于岩土工程勘察部分的投标报价,按投标标文件报价进行结算。高低压配电房如需勘察,费用包含在新宿舍楼勘察费中,不另行支付。最高投标限价合计1080000.00备注: 1.各单价、投标报价均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9.2 投标报价的约定 9.2.1 投标人以勘察费和设计费的合计总价进行投标报价。勘察费及设计费可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的标准和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分别进行报价。 9.2.2 岩土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投标报价必须报勘察单价和勘察总价,按综合单价(不分土质、石质类别,均按综合单价包干)“元/m”报价,结算时以勘察报告、芯样实测长度中的实际勘察长度进行结算。勘察费计算时,按实际勘察工作量×相应的中标勘察单价进行结算,若结算合价超过勘察费中标总价则按中标总价结算。 勘察费已包括所有事务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和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与工程测量有关的全部费用,同时中标人应考虑施工场地不同土、石质类别比例等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所需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及措施,并承担风险。工程测量是招标范围中勘察部分的内容,其任务包含勘察部分的所有相关工程测量,工程测量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费中。高低压配电房如需勘察,费用包含在新宿舍楼勘察费中,不另行支付。另外,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一式十二份;现场地形地物及工程测量,结算时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测量报告和物探报告一式十二份。 9.2.3 设计费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价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结算价=合同价,总价包干。 9.2.4 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及其合价均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规定的相应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还必须按照本次招标公告的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9.2.5 勘察费及设计费的中标价为合同价,勘察设计成果必须按要求满足勘察设计规定的深度。所报的勘察费及设计费应包含投标人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所需的费用。若勘察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更改、工程量增加、费用增加的,由中标单位以勘察费及设计费为限承担责任。 9.2.6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勘察设计服务费、各项专家评审费、修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费用、所有专业及工程复杂程度相关的调整系数等所包含的一切费用,还应考虑任何阶段性设计修改不增加任何费用的风险,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所列的。 9.2.7 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中标人须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中所列条款的要求、风险及结算原则进行投标报价。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1 一般要求 投标人须编制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0.1.1 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2 本工程投标文件包括商务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两个分册。各分册均为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处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1.3 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签字、盖章: 10.1.3.1 投标文件封面、组成内容中凡注明“签字”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凡注明“签字或盖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或盖其私章;凡注明“签字并盖执业印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并盖其执业印章。 10.1.3.2 投标文件封套、封面、组成内容中凡要求录入投标人名称且注明“盖单位章”处盖投标人公章。 10.1.3.3 投标文件正本的“签字”均为签字人本人亲笔署名,“盖章”均为鲜章。副本封面的“签字”为签字人本人亲笔署名,封面的“盖章”为鲜章,其余部分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无须另行签字、盖章。 10.1.3.4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盖章即可。 10.1.4 投标文件(技术标书除外)目录和正文统一采用白色标准A4纸打印。 10.1.5 投标文件统一在页面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10.1.6 投标文件各分册均须制作和提供电子文件。投标人应按照各分册电子文件制作要求,将各分册正本的内容制作成电子文件,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电子文件仅用于信息公开和资料存档,不作为评审内容。 10.2 商务经济标书的编制要求 10.2.1商务经济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格式一); (2)目录; (3)《投标函》(格式二); (4)《工程项目报价表》(格式三); (5)《各项承诺一览表》(格式四); (6)《授权委托书》(格式五); (7)《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格式六); (8)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的,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页面截图打印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附银行保函复印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附电子保单打印件)。 (9)《联合体协议书》(如需,格式七) (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八)及所附资料; (11)《设计/勘察负责人简历表》(格式九)及所附资料; (12)《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十)及所附资料; (13)详细评审阶段要求提供的评审资料(详见本节第15.5.1目);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例如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或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未能在投标期间完成变更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 10.2.2 本节第10.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经济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2)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但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第(9)项内容。 10.2.3 商务经济标书的组成内容按本节第10.2.1目规定的顺序整理、编排后,逐页(不含封面、目录)连续标记页码(机打或手工打码均可)。 10.2.4商务经济标书应尽量避免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0.2.5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总价必须同时用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报价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报价为准。 10.2.6 商务经济标书电子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人应将商务经济标书正本的所有内容(已经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刻录入不可擦写光盘或复制到U盘,装入信封(信封正面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分册名称、投标人名称)后放入商务经济标书正本。 10.3 技术标书的评审方式及编制要求 10.3.1 本次招标技术标书 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 10.3.2技术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格式一); (2)目录; (3)勘察大纲 ①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②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③勘察报告综合评价,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④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⑤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⑥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4)投标设计方案 ①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②设计图纸; ③《工期计划表》(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工期及总工期); ④保障完成本项目工期的主要措施。 (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3.3 本节第10.3.2目中所列出的技术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4)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 10.3.4技术标书的组成内容按本节第10.3.2目规定的顺序整理、编排后,逐页(不含封面、目录)连续标记页码(机打或手工打码均可)。 10.3.5技术标书应尽量避免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0.3.6 技术标书电子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的所有内容(已经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刻录入不可擦写光盘或复制到U盘,装入信封(信封正面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分册名称、投标人名称)后放入技术标书正本。 11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 11.1投标文件各分册须分开包装、密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套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盖单位章。封套上写明: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新宿舍楼、新教学实验综合楼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商务经济标书 / 技术标书)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1.2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包装、密封、标记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2.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2.2 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格式五);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 12.3 投标人代表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12.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2.5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12.6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13 投标有效期 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之日起计。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 14.开标 14.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投标登记、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14.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4.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 14.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开标纪律。 (2)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并现场核实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4)唱标人检查《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中各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并将有关情形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备注”栏中注明。被退回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也不进入评标。 (5)唱标人检查各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邀请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复核确认。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并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被退回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也不进入评标。 (6)唱标人检查《开标一览表》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7)投标文件的拆封 按照以上开标程序处理后,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应拆封。唱标人应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分册组成、数量、规格、装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以及《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9)主持人宣布有关注意事项后,宣布开标结束。 14.3 投标人对开标相关事项(如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组成和数量、唱标次序和内容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4.4 将投标文件和资料原件、《开标一览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评标委员会。 15.评标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5.1 评标委员会 15.1.1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15.1.2 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5.1.3 评标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中标结果公布前,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任何方式私下接触投标人。 15.1.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1.5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当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不统一、需要做出表决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和执行表决结果,严禁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评标正常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 15.2 评标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规模特点,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5.3 评审范围:评标委员会应对所有进入评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5.4 初步评审阶段 初步评审阶段分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三个环节。 15.4.1 资格评审环节 资格评审事项包括: (1)投标人是否符合本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 (2)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3)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4)投标文件中拟派设计/勘察负责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拟派人员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是否合法、有效、准确。 (5)联合体投标的,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是否擅自修改、遗漏《联合体协议书》的实质性内容;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员是否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的,是否按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其拟派人员有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5.4.2 形式评审环节 形式评审事项包括: (1)投标文件的分册组成、数量、规格、装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本节第10.2.2目、第10.3.3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各分册是否均提供了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3)各分册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15.4.3 响应性评审环节 响应性评审事项包括: (1)投标有效期、工期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是否擅自修改、遗漏《投标函》《各项承诺一览表》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总价是否唯一;投标总价是否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合价;勘察费及设计费是否超出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岩土勘察费单价是否超出对应的最高投标单价上限。 (3)技术标书的质量、保障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是否能实现工程质量、进度管理目标。 15.4.4 否决投标说明 初步评审阶段各个环节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四节“否决投标条件”第1条至第4条中集中列示。投标人有其中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在初步评审阶段任何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不进入下一环节(或阶段)评审。经初步评审后,若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5.5 详细评审阶段 15.5.1 “综合评估法”评审程序 评审内容分为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三大部分,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满分为 45分,技术满分为25分,投标报价部分满分为30分。 除特别注明外,综合得分以及商务、技术、投标报价得分的中间过程计算值和最终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 (1)商务得分M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即为某投标人的商务得分M1。 (2)技术得分M2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按照《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累加后得出技术评分。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技术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某投标人的技术得分M2。 (3)投标报价得分M3 a.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投标报价部分指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D。 b.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M3,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 M3=30-(| Di-D | ÷D)×100×E 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1;当Di<D时,E=0.5。 (4)综合得分M M=M1+M2+M3 式中:M为综合得分,M1为商务得分,M2为技术得分,M3为投标报价得分。 附件一 综合评分表 序号分类说 明1商务 部分 (45分)企业综 合实力2分投标人具有(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得2分; 注:本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企业 业绩12分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担过的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每项得3分。 本项最多得12分。 注:1.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签约时间、项目名称、规模、合同金额、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2. 类似项目是指学校类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费金额≥100万元。企业 获奖10分1.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每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2. 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2分。 注: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设计 团队21分1. 项目负责人(指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建筑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4分。 2. 勘察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岩土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4分。 3. 电力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电气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的,得3分。 4. 建筑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同时具有建筑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5分,本小项最高3分; 5. 结构技术人员:同时具有结构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 6. 电气技术人员:同时具有电气类(或建筑设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7. 给排水技术人员:同时具有给排水类(或建筑设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8. 暖通技术人员:同时具有给暖通类(或建筑设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注册暖通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9. 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各专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不得兼任,本项最高得2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技术 部分 (25分)总体勘察设计方案 7分地质勘察、设计的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测量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测量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 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6分对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6分保证按期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对项目勘察、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设计的服务保证措施6分保证提供优质的勘察设计任务,对项目勘察、设计的服务保证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经济 部分 (30分)投标报价得分计分方法如下: 投标基准价D计算: 投标基准价D = A×(1-B) 式中:A = 招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合价 B = 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用1~21号球分别代表一个下浮系数(%),由评委代表从这2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3次,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每次抽取1个号码,所抽取的3个号码对应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下浮系数(%),具体号码对应的下浮系数(%)可参考下表。例如:抽取号球为“5”,相对应的下浮系数为“5.40%”。 号球 1 2 3 4 5 6 7 下浮率(%) 5 5.1 5.2 5.3 5.4 5.5 5.6 号球 8 9 10 11 12 13 14 下浮率(%) 5.7 5.8 5.9 6 6.1 6.2 6.3 号球 15 16 17 18 19 20 21 下浮率(%) 6.4 6.5 6.6 6.7 6.8 6.9 7 二、经济部分得分M3计算(采用插入法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i等于D时得满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E),低于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E)。 计算公式为:M3=30-(|Di-D|/D)×100×E 式中:M3=经济部分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Di >D,则E=1,若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