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 一 )
工程名称 忠仑路、忠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 3.1.条款”修改为: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资质
的单位或联合体: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
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
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
(2)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 3.2.条款”修改为: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
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
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
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文件“第 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9 项第 35.1 条款-其
他”中“1、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图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修改为:
“1、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图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在各自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出图章(图纸专用章)]。”
由于上述变动需修改的相同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二、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2.3. 工程建设规模”内容修改为:
“项目位于湖里区忠仑公园北侧,共包含 2条规划道路,道路功能定位为城市次干路。其中:忠
仑路为东西向道路,起于金尚路,地面层终至云顶中路,主线下穿云顶中路接东侧蔡岭路(在建),
全长约1071 米,宽 30米;忠仑规划一路为南北走向道路,南起忠仑路,北至吕岭路,全长约389米,
宽 24米。雨水管道管径 DN600-1600,污水管 DN300”。
由于此变动需修改的相同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三、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2.5.2. 内容”修改为:
内容: 2.5.2.1 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地下通道工程、管线综合、
海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工程设计;2.5.2.2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满
足于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地下通道工程、管线综合、海绵工程、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由于此变动需修改的相同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四、招标文件“第 5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附件“设计任务书”中的“2、设
计内容及要点”修改为:
“包括道路工程(含人行道步行系统)、交通工程、下穿通道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海绵工
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市政配套设施。
下穿隧道涉及底部有一DN2200的市政污水重力管及需对空中自行车道的两个桥墩进行托换处理,
需考虑与现有正在施工的蔡岭路对接,应对方案做综合比选”。
五、招标文件“第 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补充合同条款”中“2.其他补充条款”内容修改为:
“ 1、本表中序号 7“定金、进度款”内容修改为:1.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中标人提供
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0%(无预付
款或定金);(2)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概算批复后,中标人提出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
的 50%;(3)概算批复且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中标人提出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5%
(说明: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金额,按实调整设计费总额,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
应按照调整后的设计费总额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按实调整和支付);(4)工程竣工
验收后,中标人提出申请,经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取得设计费结算审核结论书后按财
政审核数支付余额并结清设计费;(5)对于设计明显错漏或现场踏勘不充分产生的设计变更,变更
的该部分造价不予计取设计费;(6)上述款项的支付需经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待财政
资金到位或招标人收到业主拨付的相应款项至招标人账户后,再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最终费用厦门市湖里区财政
审核中心审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市天地城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5 月 26 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5 月 26 日
工程名称 忠仑路、忠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 3.1.条款”修改为: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资质
的单位或联合体: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
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
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
(2)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 3.2.条款”修改为: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
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
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
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文件“第 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9 项第 35.1 条款-其
他”中“1、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图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修改为:
“1、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图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在各自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出图章(图纸专用章)]。”
由于上述变动需修改的相同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二、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2.3. 工程建设规模”内容修改为:
“项目位于湖里区忠仑公园北侧,共包含 2条规划道路,道路功能定位为城市次干路。其中:忠
仑路为东西向道路,起于金尚路,地面层终至云顶中路,主线下穿云顶中路接东侧蔡岭路(在建),
全长约1071 米,宽 30米;忠仑规划一路为南北走向道路,南起忠仑路,北至吕岭路,全长约389米,
宽 24米。雨水管道管径 DN600-1600,污水管 DN300”。
由于此变动需修改的相同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三、招标文件“第 1章 资格预审公告-2.5.2. 内容”修改为:
内容: 2.5.2.1 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地下通道工程、管线综合、
海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工程设计;2.5.2.2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满
足于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地下通道工程、管线综合、海绵工程、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由于此变动需修改的相同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四、招标文件“第 5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附件“设计任务书”中的“2、设
计内容及要点”修改为:
“包括道路工程(含人行道步行系统)、交通工程、下穿通道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海绵工
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市政配套设施。
下穿隧道涉及底部有一DN2200的市政污水重力管及需对空中自行车道的两个桥墩进行托换处理,
需考虑与现有正在施工的蔡岭路对接,应对方案做综合比选”。
五、招标文件“第 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补充合同条款”中“2.其他补充条款”内容修改为:
“ 1、本表中序号 7“定金、进度款”内容修改为:1.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中标人提供
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0%(无预付
款或定金);(2)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概算批复后,中标人提出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
的 50%;(3)概算批复且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中标人提出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5%
(说明: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金额,按实调整设计费总额,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
应按照调整后的设计费总额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按实调整和支付);(4)工程竣工
验收后,中标人提出申请,经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取得设计费结算审核结论书后按财
政审核数支付余额并结清设计费;(5)对于设计明显错漏或现场踏勘不充分产生的设计变更,变更
的该部分造价不予计取设计费;(6)上述款项的支付需经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待财政
资金到位或招标人收到业主拨付的相应款项至招标人账户后,再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最终费用厦门市湖里区财政
审核中心审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市天地城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5 月 26 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