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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应急发电机、排水泵)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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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26 16:0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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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应急发电机、排水泵)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应急发电机、排水泵)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浏览次数: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龙游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组织类型和采购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询价。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应急发电机、排水泵)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LYBQZC2020-17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单价

预算价格

简要技术规格

1

应急发电机

57台

1.1万元

62.7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

排水泵

57台

0.5万元

28.5万元

最高限价(预算合计):91.2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质疑和投诉”规定的时限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3.获取方式:

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3.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流程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3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此方式获取及下载采购文件,引起的响应无效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信息及资料均以扫描件上传。

5.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免费。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七、响应的前期准备

标前供应商必须完成以下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CA锁绑定-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

①正式供应商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供应商-立即入驻(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

②CA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86505810049);

③CA锁绑定操作指南:用户登录-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

注: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八、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解密

1.响应文件编制:

1.1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实行CA电子签章。

1.2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用户登录-前台大厅-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help/superior)。

注: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2.响应文件的递交:

2.1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电子交易,实行网上交易(非现场方式实施)。响应文件应当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使用“政采云”软件评标系统评审。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询价现场,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随时与其代表人取得联系。

2.2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

2.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2.2备份响应文件(非强制要求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107823057@qq.com)。

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非强制性要求。但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因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采购还需递交纸质备份文件(一本正本,二本副本),详见前附表第12、13要求.

3.响应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进行在线等候解密,解密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

注: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2.关于CA数字证书相关问题,可咨询“汇信”客服热线:400-888-4636。

九、响应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9日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5月29日15:0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下同)开标。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2.公告期限:自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电话:0570-7011687)

十四、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欢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龙游县新一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68337795

代理机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554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13587034066

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


附件信息:

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应急发电机、排水泵)采购项目 (电子标)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LYBQZC2020-17 采购单位: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8616 第一章 询价公告  PAGEREF _Toc28616 3  HYPERLINK l _Toc1283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12839 8  HYPERLINK l _Toc20312 一、总 则  PAGEREF _Toc20312 8  HYPERLINK l _Toc2059 二、询价文件  PAGEREF _Toc2059 11  HYPERLINK l _Toc13707 三、响应文件  PAGEREF _Toc13707 12  HYPERLINK l _Toc19694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补充)  PAGEREF _Toc19694 16  HYPERLINK l _Toc29454 五、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  PAGEREF _Toc29454 16  HYPERLINK l _Toc6146 六、询价  PAGEREF _Toc6146 16  HYPERLINK l _Toc3739 七、成交  PAGEREF _Toc3739 19  HYPERLINK l _Toc14373 八、合同授予  PAGEREF _Toc14373 20  HYPERLINK l _Toc677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PAGEREF _Toc6776 22  HYPERLINK l _Toc476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PAGEREF _Toc476 22  HYPERLINK l _Toc24329 二、商务要求  PAGEREF _Toc24329 24  HYPERLINK l _Toc4647 第四章 合同文本  PAGEREF _Toc4647 25  HYPERLINK l _Toc1915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9153 30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龙游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组织类型和采购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询价。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应急发电机、排水泵)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LYBQZC2020-17 四、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单价预算价格简要技术规格1应急发电机57台1.1万元 62.7万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2排水泵57台0.5万元 28.5万元最高限价(预算合计):91.2万元▲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质疑和投诉”规定的时限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YPERLINK "http://www.lyxztb.com" http://www.lyxztb.com) 3.获取方式: 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3.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流程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3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此方式获取及下载采购文件,引起的响应无效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信息及资料均以扫描件上传。 5.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免费。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七、响应的前期准备 标前供应商必须完成以下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CA锁绑定-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 ①正式供应商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供应商-立即入驻(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 ②CA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86505810049); ③CA锁绑定操作指南:用户登录-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 注: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八、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解密 1.响应文件编制: 1.1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实行CA电子签章。 1.2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用户登录-前台大厅-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help/superior)。 注: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2.响应文件的递交: 2.1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电子交易,实行网上交易(非现场方式实施)。响应文件应当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使用“政采云”软件评标系统评审。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询价现场,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随时与其代表人取得联系。 2.2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 2.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2.2备份响应文件(非强制要求提供): HYPERLINK "mailto: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开标时间后15分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3874679@qq.com)。" 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 HYPERLINK "mailto:103874679@qq.com)。" 107823057@qq.com)。 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非强制性要求。但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因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采购还需递交纸质备份文件(一本正本,二本副本),详见前附表第12、13要求. 3.响应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进行在线等候解密,解密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 注: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2.关于CA数字证书相关问题,可咨询“汇信”客服热线:400-888-4636。 九、响应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9日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5月29日15:0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下同)开标。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2.公告期限:自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电话:0570-7011687) 十四、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欢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龙游县新一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68337795 代理机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554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13587034066 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2项目名称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应急发电机、排水泵)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91.2万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 日内全部项目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7现场勘查不组织8询价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12:00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提出询问,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在2020年5月28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11询价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2020年5月28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12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本次采购还需递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2份):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备份响应文件系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以纸质文件的形式密封递交。数量为: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2份。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建议胶装,若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装订的(或其他可使投标文件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装订方式)的均不予接收。 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原件部分,由各供应商上传原件扫描件进行备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13询价纸质文件截止时间、邮寄地址等时间:2020年5月29日12:00时整(北京时间,以代理机构收件时间为准)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太平西路554号,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方女士 电话:1358703406614询价时间2020年5月29 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15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5:00时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半小时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16询价有效期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1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合同。18付款方式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最终价的95%,留存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中标单位承诺质保期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19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5 %计收,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0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方女士 电话:13587034066 采购单位:李先生 电话:1516833779521信息网址www.zjzfc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lyxztb.com(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2注意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只需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前进行在线解密文件即可。二、总 则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3.项目编号:LYBQZC2020-17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91.2 万元 (二)定义 1.“采购人(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 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协议约定范围内依法组织本次招标采购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本次采购系应急发电机、排水泵。 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操作使用、技术支持、培训、维修保养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采购文件中所有标示“▲”的技术参数、产品资质要求或其他内容均为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询价文件第一章“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者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四)响应费用 无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响应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定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六)交付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 (七)付款方式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八)响应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查部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查部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 (九)成交候选人的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常监管办[2019]10 号)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拟作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的单位(或自然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2.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查询结果留存: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 4.查询结果运用:被查询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供应商替补; 5.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如项目允许),联合体成员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 (十)解释权 本询价文件第一、二、四、五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三部分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重要提醒:内容前标示“▲”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如未响应,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标注 “★” 表示重点提醒供应商注意该内容,供应商应尽可能按提示内容执行。 二、询价文件 (一)询价文件组成 1.询价文件包括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示范文本)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可能被拒绝。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 1.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询价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3个工作日前(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视情况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本采购信息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2.不论采购单位向供应商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并以网上公告形式送达各潜在供应商,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3.若有必要,采购单位可通过修改询价文件,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1.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效力: 2.1 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 2.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3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准;本次还需提供纸质备份文件,文件两部分合装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4 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响应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1.资信技术文件:包括1.1资格审查部分和1.2技术部分 1.1资格审查部分:必须包括(1)-(8)项所有内容 ▲(1)供应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 HYPERLINK l "附件1" 附件2-1】(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HYPERLINK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2】(如供应商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上传); (4)供应商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或依法免于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以是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以是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 HYPERLINK l "附件2" 附件3】;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 HYPERLINK l "附件3" 附件4】; ★注:以上内容构成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应当完整提供所有有效证明材料,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以上内容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采用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2技术部分:至少包含(9)-(14)项所有内容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 响应产品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 (11)产品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要求提供); (1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 (1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 (14)售后服务承诺;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请提供)。 2.报价文件:至少包含(1)-(2项)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 (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0】; (3)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按“(四)报价5-6点”相关要求提供,供应商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报价采用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报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1.2 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为含税总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应包含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卸货费、成品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售后服务、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产生的全部费用。缺项、漏项均视作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中,不予以调整。 3.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或服务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4.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的,以大写为准。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精确到“元”)参与报价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其响应报价不予扣减。 5.1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或服务由本企业制造或承担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所投产品或服务由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或承担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响应产品制造商或服务承接主体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财库[2011]181 号文附件要求】; 5.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或服务由本企业制造或承担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但所投产品或服务由其他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或承担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②响应产品制造商或服务承接主体的监狱企业证明或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按财库〔2014〕68号文附件要求】 5.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且所投产品或服务由本企业制造或承担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但所投产品或服务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或承担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②响应产品制造商或服务承接主体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格式按财库〔2017〕141号文附件要求】。 6.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文件中对拟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扶持政策的响应产品或服务及其报价单独作分类汇总(格式见“ HYPERLINK l "投标产品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表" 响应产品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表”)。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 1.编制: 1.1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本章“(二)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询价文件已提供标准格式的,应当采用询价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询价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编写。【询价文件提供的标准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1.2响应文件分别“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个部分(纸质备份文件合订成一本)。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关联定位及加密。 1.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2.签署: 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上传。 3.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邮寄一份至龙游县太平西路554号,提交时间以接收方规定时间前。 (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响应文件应从响应截止日起算60日保持有效。 2.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七)响应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的相应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补充) (一)递交 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修改(补充)和撤回 1.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 六、询价 (一)询价准备 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等待解密通知。 (二)询价会议程序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拆封后交评审小组继续评审。 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声明书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 3.评审小组对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资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部分的资料完整性、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技术部分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等。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资格审查及资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阶段; 4.开启报价文件,供应商在系统上完成报价确认。评审小组评审报价文件、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列明供应商排名情况,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一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5.公布最终评审结果,询价会议结束,人员退场。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交易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三)评标 1.评审小组的组成 评审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2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2.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2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采购活动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3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3.评审原则 3.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询价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询价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3.2根据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九条规定:除在线询价项目和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小额询价采购项目外,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四)响应无效的情形 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署或签章的;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或备份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完整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不符的; 5.交付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有效期等实质性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未获通过的; 7.询价文件中标示“▲”的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或技术参数、指标负偏离的; 8.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即预算价)的,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无法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评审小组要求为准)的; 10.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废标的情形 1.响应截止时间后或评审期间,参加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废标理由将在原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 七、成交 (一)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定标。即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有两家或以上提出相同报价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其余成交候选供应商与采购项目预期(价格、质量等)差距较大,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1)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2)财政部门经过处理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认定成交结果无效的;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在原询价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后1个工作日。 (三)质疑与投诉 1.各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质疑人对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投诉事项处理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四)成交通知 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3.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将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八、合同授予 (一)授予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的相应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可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若出现终止采购情形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本次采购,采购评审费由采购方支付。 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考虑,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1、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的排水泵57台、10KW柴油发电机57台。 2、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标项 内容参数备注排水泵(含水带)水泵出/入水口径(inch):100(4〃) ▲总扬程(m):16 ▲吸水扬程(m):8 ▲最大流量(m3/h): ≥78 转速(rpm):3600 发动机型号:188F 形式:单缸强制风冷四冲程OHV ▲排气量(cm?):389 最大功率(Hp/rpm):9.5/3600 进口水带8米,出口水带100米 启动方式:手拉反冲起动 ▲燃油箱容量(L): 6.0 机组机油容量(L) :1.1 ▲特别响应: 1.产品必须有第三方检测报告; 2.加粗机架,结构牢固; 3.有缺机油保护,在缺机油时,发动机自动熄火。每年免费保养一次10KW柴油发电机▲1.功率:10kW,额定功率7.5-9kW; ▲2.电压输出:220(35-13A)/380V(43-16A)双电压接线柱,具备220V插头外接; ▲3.配置220VATS无人值守智能控制柜; ▲4.便捷移动设计,底部具备万向滚轮,全封闭外壳; ▲5.配备玉柴风冷柴油机动力单元(498CC),单缸直喷四冲程,发电机组采用纯铜电机; ▲6.电启动,启动电瓶容量≥20Ah?; 7.附件要求:外壳接地线一组(附接地桩,多股软铜线不小于15米,截面不小于16㎜?)、10L油桶2只、专用维修工具一套、空气过滤器一套、备用更换机油一次、220V插头3个。 ▲特别响应: 1.产品必须有第三方检测报告。 2.加粗机架,结构牢固说明:供应商必须按照样品的具体参数要求进行供货。 二、商务要求 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 2.质量保证期:2年。 3.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3.1所有产品(设备)必须全部原包装到货,待用户确认后方可以拆箱组装。 3.2保修期内,产品(设备)维修所有费用(包括运输费、维修费、配件费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3 每年需提供免费保养一次,时间由采购方定。 4.项目验收: 4.1验收标准按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执行,询价文件采购需求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验收中发现货物不满足上述验收标准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指标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 4.2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最终价的95%,留存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中标单位承诺质保期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采购结果,以及响应文件承诺、询价文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询价(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采购内容(表格不够可另附)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须包括货物价款、总包配合费、货物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途中损耗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产品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等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单价不做调整。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 (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合同金额的5%) 元整(¥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甲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之一)形式交纳。 2.本合同(含质保期)履行完毕后10天内,甲方无息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所受损失的补偿。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部分分包给他人实施;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6.所有产品(设备)必须全部原包装到货,待甲方人员确认后方可以拆箱组装。 九、交付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十、货款支付 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最终价的95%,留存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中标单位承诺质保期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质保期 质保期 二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且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售后服务按不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 2.乙方需按ISO9001系列标准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货物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3.保修期内,货物维修、调换、退货所有费用(包括运输费、维修费、配件费用等)以及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零配件、劳务和差旅费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4.乙方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能赶赴现场进行故障排查,4小时内解决故障。售后服务按不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 其他: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6.售后服务:一年提供免费保养一次,时间由采购方定、 。本项目售后人员: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 十三、交付和验收 1.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应指派专人进行现场初步验收,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如有),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作最终验收。 4.全部货物交付(包括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自行或组织专家依据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且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数量和性能指标、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中发现货物不满足上述验收标准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指标的,乙方必须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 5.验收完毕后甲方出具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应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孳息。由于乙方账户、发票或其他结算凭证、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支付相应款项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合同约定交付期限10日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或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并拒付货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有权据此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相关经济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检测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意见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以上条款适用乙方对甲方的索赔程序及结果。 十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履行地在此明确为: 龙游县 。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鉴证方鉴证无误后生效; 2. 甲方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鉴证方、同级财政部门、中心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开户行: 银行帐号:合同鉴证方: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0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样式 响 应 文 件 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按“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内容自拟) 附件1 供应商声明书 致(采购单位):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响应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采购活动,为此,我方就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同意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询价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询问、质疑、投诉的相关渠道和要求。 4.我方在响应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价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5.若成交,我方将按合同、响应文件承诺及询价文件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响应文件自响应截止日起有效期为 60 日。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签署、参加询价会议、签约(如我方成交)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签名的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的基础上,决定响应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函 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编号: 经营范围: 发证机关: 成立时间:现有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 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 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主要人员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其他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响应产品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2345678…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产品名称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12345678……说明: 1.供应商应对采购需求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逐一作出明确响应,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不够可按原格式扩展。 2.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标注偏离情况的,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各采购需求。若成交后提供的服务(货物)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情况1交付期限2质量保证期3付款方式...说明: 1.供应商应对各项服务指标要求逐一作出明确响应,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不够可按原格式扩展。 2.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标注偏离情况的,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商务要求。若成交后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内容一响应总价(元)大写:小写:二交付期限三质量保证期备注说明: 1.报价若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报价须包括货物价款、总包配合费、货物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途中损耗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产品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产生等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单价不做调整。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 (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 3.以上报价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金额”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税费合价1234567220VATS无人值守智能控制柜8……合计金额(元)大写: 小写: 说明:本表合计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响应总价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行业) 行业的(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所提供的货物为本公司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响应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另附)。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和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及进口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供应商非小型、微型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函。 2.所投产品由多个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企业类型时,按产品生产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类型填写。 3.所投产品由多个企业制造的,须分别提供供应商、响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应如实填写该声明函,声明函相关内容经查证属于虚假陈述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响应产品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表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1.小微企业响应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承担的服务( ) 2.小微企业响应但提供其它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或承担的服务(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 企业类型金额12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说明: 1.非小型或微型企业无需填写此表,本表所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制造商、金额须与《分项报价明细表》相应项一致。 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所填内容将作为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依据,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并确保内容真实。 4.属于第1项情形的,本表需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采购文件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方有效;属于第2项情形的,本表除需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采购文件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采购文件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注册流程 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按下图提示进行。(客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810-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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