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6月03日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象山县中心城区城市雨水管网CCTV视屏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NBITC-202010208GC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城市雨水管网CCTV视屏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1 | 象山县中心城区城市雨水管网CCTV视屏检测服务项目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00.00万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磋商文件的依法获取: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06月10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2.1获取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所有报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并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1) 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一般为1名。被授权代表须佩戴口罩,将报价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2)采用邮寄投标方式的,报价文件接收时间以联系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邮寄发出后,提前联系接收人员,提供邮寄相关信息,确保邮件能准时送达。拟在2020年06月16日17: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前台;拟在2020年06月16日之后,2020年06月17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正大门];收件人:周世雄 联系方式:0574-87224347、13968389688。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并另附一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告知联系方式及微信号(为确保采购人能在磋商前联系到授权代表,加入微信群,参加磋商活动),再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不接受邮寄到付)
九、磋商时间:2020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十一、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系人:周世雄、陈裕栋
联系电话:0574-87224347、87307605
传真:0574-87198579
采购单位: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商务新区
联系人:王诗节
电 话:0574-8938757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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