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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草房子工程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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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10 14:1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江苏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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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草房子项目 已由 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盐城市草房子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都行审投资复【2020】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中兴街道周伙村境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达23144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草庐酒店建筑面积约13370m2,地上三层;淘气堡建筑面积约1501m2,地上二层;研学馆建筑面积约6250m2,地上二层;游客中心建筑面积约1373m2,地上二层;其他建筑面积约650 m2。

2.1.3合同估算价:本工程造价约 15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12 月 30 日。其中节点工期如下:

1)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在2020年9月10日前竣工;

2) 草庐酒店在2020年12月30日前竣工;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 1 个标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盐城市草房子草庐酒店、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室内装饰概念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草庐酒店、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室内装修改造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室内智能化)、软装、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所有室内装饰范围内的设计。中标人须做好与室外装饰及房屋建筑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家俱、艺术品、窗帘、软装、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室内智能化)、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所有室内装饰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包括布草和餐具。

3、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造、室内装饰(含室外阳台等)、水、电、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室内智能化)、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 3.1.1、3.1.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二项施工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

3.3.2 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

3.4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EPC 总承包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EPC 总承包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 2017 年1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室内装饰装修(非EPC)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室内装饰装修(非EPC)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图审报告(图审合格证)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需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5.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5.4 其它:项目负责人(不含设计负责人,下同)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5.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6 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设计经理、施工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3.5.7 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5.8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一)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9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5.10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 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8 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如总承包单位无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资质,应通过专业分包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专业工程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6月10日至2020年 6 月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7 月 15日 9 时 00分, 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一 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因疫情影响,所有参加投标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其它颜色的进行劝阻。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联 系 人:卢建业 电 话:0515-88361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姜正娟

电 话:13961993404

电子邮件:353272442@qq.com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3209032004220101 标段编号: 3209032004220101-BD-001 招 标 人: 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代理人) : (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代理人) : (签章) 2020 年 6 月 9 日2 第一章招标公告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草房子项目 已由 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盐 城市草房子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都行审投资复【2020】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中兴街道周伙村境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达 23144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 草庐酒店建筑面积约13370m2,地上三层;淘气堡建筑面积约 1501m2,地上二层;研学 馆建筑面积约 6250m2,地上二层;游客中心建筑面积约 1373m2,地上二层;其他建筑 面积约650 m2。 2.1.3合同估算价:本工程造价约 15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12 月 30 日。 其中节点工期如下: 1)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在 2020年9月 10日前竣工; 2) 草庐酒店在 2020年12月 30日前竣工;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 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 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 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 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 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 1 个标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盐城市草房子室 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3 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盐 城市草房子草庐酒店、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室内装饰概念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 要求对草庐酒店、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室内装修改造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 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室 内智能化)、软装、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所有室内装饰范 围内的设计。中标人须做好与室外装饰及房屋建筑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 不限于)活动家俱、艺术品、窗帘、软装、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室内智能化)、 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所有室内装饰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包 括布草和餐具。 3、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 造、室内装饰(含室外阳台等)、水、电、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 室内智能化)、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 任期内的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 3.1.1、3.1.2 项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二项施工资质中任意一项资 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 3.1.1和3.1.2项的资 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包括 1家工程设计企业 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4 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 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 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 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 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或装饰装修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 设类高级技术职称。 3.3.2 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中设计 企业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 技术职称。 3.4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EPC 总承包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5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 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 仓库)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EPC 总承 包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 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 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 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 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 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 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 2017 年 1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 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5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5 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室 内装饰装修(非EPC)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 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 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 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 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 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 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 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 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5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 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 室内装饰装修(非EPC)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 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 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图审报告(图审合格证)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 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 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和破产状态。投标时需提供“2019 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5.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6 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0.1.1 以及 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 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 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情形。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 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 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 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 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 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 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 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 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 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 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5.4 其它:项目负责人(不含设计负责人,下同)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 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7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5.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19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 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 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 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6 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设计经理、施工经理、质量经理、 安全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 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 位。 3.5.7 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 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 合同价2%的扣款。 3.5.8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一)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 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自 2019年 6月 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 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 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 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9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 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5.10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8 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 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 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 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 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示不少于 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8 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如总承包单位无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资质,应通过专业分 包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专业工程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6月10日至 2020年 6 月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 心 平 台 、 盐 城 市 招 投 标 会 员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7 月 15日 9 时 00分, 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一 室[盐城市府西路 1号国投商务楼 C楼四楼 (市行政中心和 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 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 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 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 (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 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因疫情影响,所有参加投标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出示支 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其它 颜色的进行劝阻。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联 系 人: 卢建业 电 话:0515-88361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 6楼 联 系 人:姜正娟 电 话:13961993404 电子邮件:353272442@qq.com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联系人:卢建业 电话:0515-88361009 电子邮箱:/ 传真:/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 6楼 联系人:姜正娟 电话:13961993404 电子邮箱:353272442@qq.com 传真:/ 1.1.4 项目名称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中兴街道周伙村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2 要求工期 总工期要求: 1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7月 20日,计划竣工日 期:2020年 12 月 30 日。其中节点工期如下: 1)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在 2020年 9月 10日前竣工; 2) 草庐酒店在 2020年12月30日前竣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 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 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 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 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 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 行修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 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 件对应要求执行 1.5.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 果补偿标准 本次投标其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 对投标人递交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但设计成果均 归招标人所有,如有知识产权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1.9.1 踏勘现场 联系人:卢建业,电话:15205100158。本项 目工期紧、任务重,各投标人投标时须到施工现场 进行踏勘,了解招标范围、周边建筑要求、工期要 求、工艺要求、工作界面、道路装卸限制,现场水 源、电源等情况,同时根据招标人对总平面的布置, 了解中标后临时设施布置、平面布置要求,土建总 承包单位、室外景观绿化及室内消防等各专业工程 施工对本次发包范围内工程平行、交叉作业施工的 影响,并将上述因素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任何 因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费用索赔招标人均不予接 受,请各投标人充分引起重视。 注: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 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 充通知及招标控制价等)。 1.10 分包 分包要求:中标单位认为必须分包的内容,经发包 人认可、监理批准后方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实施,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中 标单位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 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总承包单 位负责。中标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 位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 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分包条款的约定。 1.11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文字部分、招标控制价文件,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答疑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 18 时00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 时间 2020年6 月 19日18时00分 2.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 控制价) ■金额: 14176.7202 万元(含设计费、设备费、 施工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 费用),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 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 料 1、商务标: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 历表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一览表 ?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2、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3、技术标: ?设计成果文件;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 证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如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本项必须提供);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 知书、合同(EPC 总承包业绩提供 EPC 总承包合 同,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 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另需提供图审 报告或图审合格证),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 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 接发包证明);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 14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近年财务状况表; ?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 材料 ?能体现业绩相关指标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的平台查询链接或二维码。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评标办法涉及到加分项的其他证明材料。 3.2.1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求 见招标文件具体条款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 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中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投标人 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 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 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 城 市 招 投 标 会 员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 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 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 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 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 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 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1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 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 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 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 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 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 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 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 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 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 文件 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 式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满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 证金;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 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 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 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 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 之日起 6 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 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 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 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 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 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1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 C 楼五楼 525 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 4.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的; 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 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 履约担保。 4.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 4.4 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归招标人所有。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 讼及仲裁情况 / 3.7.4 技术标暗标要求 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 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的内容、文字均不 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 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 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 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同时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1.1 页面设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须设置页码和目 录,但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码除外); 1.2文字及内容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全部内 容均采用黑色字,字体大小不限。 对违反以上要求者按无效标书处理。 1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7.5 其他编制要求 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7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4.2.3 投标文件上传系统 和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 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一 室(盐城市府西路 1 号国投商务楼 C 楼 4 楼)。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盐城市府西路 1 号国投商务楼 C 楼 4 楼)。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 人代表 必须出席开标会的人员: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 2、项目负责人。 备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应 当按时参加开标会;以上招标人要求出席开标会议 的人员,应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凡二代 身份证在开标时不能出示的或提供虚假证件的,招 标人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有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结束后 需在开标室等候,确保在接到答辩通知后携本人二 代身份证原件在 1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 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凡逾期未到的、 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或提供虚假证件的,不得进 入答辩程序。 1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2.1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 门、交易中心出席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数量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招标人代表抽取本招标文件约定须在开标现 场随机抽取的系数(不论几个系数,均由同一个招 标人代表抽取); (5)招标人逐一核验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 标人人员身份、其他文件及 CA 锁封袋内资料是否 齐全有效,解密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招标人批量解密投标文件; (7)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 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 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其他内容; (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 授权委托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 (9)开标结束。 5.2.2 解密时间 60 分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0人,经济技术专家 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 6.4.2 采用“评定分离”法 时:评标结果(定标 候选人)公示 定标候选人数量:7名。 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 ?继续定标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 人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是 1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 7.1.2 采用“评定分离”法 时:定标方法 定标方法为: □价格竞争定标法: ?票决定标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定标方法: 7.3.1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 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并符合招标文件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 其有效期不得小于合同工期。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依据盐政发【2015】81号文,我市18年建筑企业 年度信用平均分排名前十名的企业,本项目履约保 证金可以免缴;排名 10-20名的企业,减半收取履 约保证金。 8.5.2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 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 实施的监督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 10.2 采用“评定分离”法 的: 定标方案 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遵循设计成果质量和完整性(设计成果不完整或 质量不高,招标人有权不选择其作为中标人),择 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 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 定标委员会在择优时可重点评审企业综 合实力 、 投标人对工期 、 质量及招标人提出的 实质性要求的响应程度 、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 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2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履约的因素。 (3)价格竞争除考虑投标报价外,还需考虑 报价的合理性、投标报价与设计方案的匹配性等因 素。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 几个方面: ①承担过公建工程装修装饰类业绩的优于未 承担过的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 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 重企业; 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 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 业。 11 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 种均为人民币。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 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 充通知等)。 2、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把投标 文件上传到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 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请 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盐城投标制作工具(监理、设计、2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施工总承包)(网址: 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01/20150813/56c8102 b-d6a1-4a9c-882d-b9535a34376d.html);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中, 模块三“投标文件格式”,其中资审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会生成三个格式文件(①jstf、②njstf、③GTB 格式),其中①开标前上传至会员系统,②、③刻录到光盘等移动储存 介质中内做备份文件。 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特别提醒:根据苏建招办【2012】2 号文件精神要求,目前盐城建设工 程电子招投标采用国泰新点平台+广联达招投标工具“1+1”的运行模式, 请大家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否 则评标委员会将会以“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统一作废标处理。 22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23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 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 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7)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并有权免费使 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具体补偿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24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建部、省工程总承包有关分包的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依法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 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 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 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报价清单 (6)发包人要求; (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 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 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并参考工 程造价指标、估算定额等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其计算方法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介发布,并通过“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修改后的最高投标限价发给所有投 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 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26 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 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 本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概念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 计。同时根据其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人应 根据其设计图纸,编制详细的投标报价文件。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对照招标范围将招标范围内 的所有内容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漏报少报,招标人有权认为其含在其它投标报价范围内,工 程结算时不予认可。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7投标报价(除活动家俱、艺术品、窗帘、软装、标识标牌外)须按现行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江苏省、盐城市相关计价文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 (1)按照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 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以下简称《计价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及其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以下简称《费用定额》)、 材料价格参照 2020年第 5期《盐城工程造价》、无信息价的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市场询价、 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0]115号文件及现行相关计价文件规定、计税方式按苏建价 (2016)154 号文(本项目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等,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 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的计价文件至少包括:详细的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 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无法套用定额 的项目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投标人供应的材料一览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 27 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内容。 (3)投标报价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材料价格参照 2020年第5期《盐城工程造价》、无信息价的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市场 询价。 ②人工工资参照并小于苏建函价[2020]115号文件规定的人工单价(装饰人工按中值)。 ③管理费费率参照并≤苏建价(2016)154 号文并结合 2014 年《费用定额》规定的费 率。 ④利润费率参照并≤苏建价(2016)154 号文并结合 2014 年《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⑤措施项目费不高于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如费用定额规定浮动区间的,不高于浮动区 间的中值,费用定额中未确定费率的项目不计取措施项目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质论价费不计取。 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时全额按规定计取,结算时按相关部门核定的费率计 取。如核定的费率低于规定费率,工程结算时按规定扣除高出的部分。 (4)活动家俱、艺术品、窗帘、软装、标识标牌可采用全费用单价报价方式,报价格 式可参照下表(投标人可自行拓展、调整,但内容不得减少):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全费用单价 合价 品牌 规格 技术参数 备注 注:采用全费用单价报价的,其全费用单价中应包括材料(或设备)价格、采购费用、 施工费用、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软件的终身免费升级等所有费用。 (5) 本项目投标人应选用市场上知名的国内一线品牌的优等品材料及设备(招标人建 议品牌的,可参照建议品牌),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选用的品牌不能达到要求或不能满足提 供的技术标准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品牌并对价格不予调整。 3.2.7 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并且精确到元、角、分(精确到小数点 后二位数)。 3.2.8 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 和技术要求对项目的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进行分开报价。项目设计费用是指完成设计范围内 所进行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费用。 3.2.8.1 项目设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包含方案优化费用、施工图 28 设计费等)、获取相关设计资料、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施工图图审费用、 专家评审费用、测试工具等费用、批文申报及协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全部价格费 用。 3.2.8.2 项目施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设备主材费、辅材 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审批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施工费用。 3.2.8.3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了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费用、 上述施工费用、设备主材及辅材费(包括所有硬件、附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等)、 保险费、运输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验收费用、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质保、资 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 及合理利润等。 3.2.8.4 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投标报价的要求认真组织报价。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 机构将根据中标单位的施工图、约定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造价,将该工程造价与对中标人的 工程报价文件进行核对比较,对工程报价文件中存在合同专用条款 13.7.2 条的情况的,将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核查,核查后确需调减的,在工程结算时予以调 减。 3.2.9 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制作投标报价文件,其中除设计费及采用全费用 单价(活动家俱、艺术品、窗帘、软装、标识标牌等)以外部分的投标报价须采用现行计 价软件(包含但不限于金石、广联达、新点等)进行编制,投标时须提供上述投标报价文 件电子版(刻录至备份光盘中,含软件版格式),若不按以上规定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在评审及定标环节有权将其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考虑。 3.2.10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29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案。 3.6 资格审查资料 3.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 描件。 3.6.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6.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6.1项规定的资料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 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 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4技术标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 3.7.5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投标备份文件 3.8.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 3.8.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3.8.3 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网上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使用。 3.8.4 投标备份文件内容包括:GTB格式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未加密 的投标文件)(须单独封装) 3.8.5. 上传的投标文件与备份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复杂的方案 设计文件也可以采用书面等形式随投标文件备份一并密封。 4.1.2投标文件备份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备份。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档投标文 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备份文件等的递交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备份文件、其他文件及 CA锁送 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用电子化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自行从系统中出具电子签 收凭证。 4.2.5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上传至会员系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外)还 须提供(1)其他文件及 CA锁;(2)投标备份文件。(3)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详 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空白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开标核验身份后现场 签字确认)。(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 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5)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 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若投标人未出示或出示不齐全(投标备份文件除外),招标 人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解释: 31 ○ 1其他文件及CA锁(必须单独封装): 1)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接收凭证; 2)法定代表人申明原件、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还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执行); 3)本招标文件要求出席开标会的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各投标人的本单位的 CA锁。(注:该CA锁为生成该份投标文件的锁)。 5)如需项目负责人接受陈述及答辨测试的,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及注册证 书复印件。 上述 ○ 1的封装及标识要求:投标备份文件、其他文件及 CA锁应分别装入投标备份文件 封袋、其他文件及 CA锁封袋(共2个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上正确标 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标段号。装入封袋后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印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不予以接收。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 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 4.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封装或标识的; 3)封袋中CA锁致使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投标文件被退回,责任由该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齐全的。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 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 作(可现场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 入。 32 5.3特殊情况处理 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 标文件备份”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 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3.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4 评标准备(清标) 5.4.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 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 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 6.4.2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结果(定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 33 续定标还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评定分离操作导则》制定定标方案, 具体定标方案见本章 10.2款,其中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 《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 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7.2.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 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 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2.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 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 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 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34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 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工程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 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5 8.5 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 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 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 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8.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 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 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 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 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 10.1.1 以及 10.1.2 条失信行 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1.1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 罚的,公示不少于 3 个月。 10.1.2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 1-3 个月: 36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 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 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 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 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 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 1 个月; (3)企业一年内 4 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 1 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 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 意投诉的,公示 3 个月。 10.2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具体定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若招标人对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使用技术经济指标体现使用性能质量需求, 若必须使用品牌体现性能质量需求的,则在列出品牌时,不能只列某一厂家的产品品牌, 必须列出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厂家品牌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选择。投标人投标时无 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供货。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 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 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 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 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时报经有关部门 对该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对涉嫌指定品牌或变相指定品牌的设计单位、工程量清单 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限制其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投标资格,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不得推 荐采用该品牌。 10.5 上述条款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附件协议条款、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等文件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之处统一按标准高的、要求更严格的条款执行,最终解释权 归发包人所有。 10.6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外部接电、用水接入点,中标人须自行将临时用电、用水接至 工地施工现场,中标人自行与供电、供水主管部门对接办理相关用电、用水手续,同时由此 37 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结算时招标人不 另行增加此项费用。 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人一次性实施到位,并统一管理。水、电费均由中标人自 行缴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期间本项目施工段高压线的防护由中标人负责,实施方 案须报相关部门审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增加 上述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应将临时用电设施应完好无损的移交招标人,如有损坏 或不能正常使用,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0.7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38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 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 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 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 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 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 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 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 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39 须知”第 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 定;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详见招标文件 1.2.2 经济标 详见招标文件 1.2.3 技术标 详见招标文件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 。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 ; ■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 □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 名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是 □否 40 竞争性判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3个时,招 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 性判断。 如具备竞争性,应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的方式: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低于所有参加投 标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或有投标报价 低于评标基准价的,视为具备竞争性。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技术标:设计成果文件: 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1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设计成 果文件 (20分) 1.设计说明(2-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 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 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 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5-10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布局合理性。 2.各区域方案效果图,要体现主题 的鲜明性。 3.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 性、实用性等方面。 4、设计文件现建筑及周边环境的协 调性。 3. 新技术、新材料、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 41 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3分) 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设计深度(0-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2 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 承包报 价( 69 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 费、工程费)(67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 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具体数值由 招标人在 3%、3.5%、4%、4.5%、5%、5.5%、 6%、6.5%、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 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分;每 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 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 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 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 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 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 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 是否明确、合理。 注:本项视报价合理性在 0~2 分之间打 分。 42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 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 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 理组织 方案(9 分) 1.总体概述(1.4-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 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 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 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 (1.4-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对工程项目 现在实际情况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 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设计管理方案(0.7-1 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 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 评分 4.施工管理方案(0.7-1 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 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 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 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 人陈述及答辩(1.4-2分) 各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接到 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 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 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 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 6.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0.7-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 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 超过 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 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 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 43 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 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 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 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 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以 0.01 为 一个记分单位。 4 项目管 理机构 (1分) 1、本项目期望的除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人 员要求: (1)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名得 0.2分; (2)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名得 0.2分; (3)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一名得 0.2分。 (4) 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一名得 0.2分。 (5) 注册建筑师一名得0.2分。 注:以上参与评分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 保从 2019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个月均已 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年10月的某一天, 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 均在本单位缴纳;以提供的养老保险及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计 分依据,未提供者不得分。 5 工程业 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1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类似及 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提供一个 业绩得 1分,最高得 1分,如仅有类似设 计业绩乘 0.8,如仅有施工业绩乘 0.7。 上述“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 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5500万元及以上 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 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 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的室内装 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是 指工程单项合同金额 5500万元及以上公 44 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 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 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的室内装饰装 修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是指工程 单项合同金额 5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 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 如工业厂房、仓库)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 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总承包 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 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 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 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 (能 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 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 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 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 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 可)。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 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对应的证明工程 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 通知书、合同、对应的证明工程已完成的 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 45 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 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 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 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 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 值的 60%计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 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 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6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 方案。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 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分值制订。 2. 评标程序 2.1评标准备(清标) 2.1.1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 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 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并进行归类汇总; (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 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 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 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47 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 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 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 应当进行补正。 2.2初步评审 2.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无效标处理。 2.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无效标处理。 2.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无效标处理。 2.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 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3.4款的规定进行。 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48 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 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 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 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 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 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 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 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 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 49 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详细评审 2.3.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2.3.2 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 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 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2.3.3 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 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2.3.4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 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 章前附表。 2.3.5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 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 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2.3.6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 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 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50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 的定标候选人。 2.5.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6.4.2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数量时,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 性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 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 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 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定标办法 3.1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 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3.2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 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 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第一名得 7分,次优的第二名得 6分,依此类 推,最终按总分由高至低对定标候选人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注:定标因素: (1)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设计成果质量和完整性(设计成果不完整或 质量不高,招标人有权不选择其作为中标人),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 定标委员会在择优时可重点评审企业综合实力 、 投标人对工期 、 质 量及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程度 、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 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3)价格竞争除考虑投标报价外,还需考虑报价的合理性、投标报价与设 计方案的匹配性等因素。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承担过公建工程装修装饰类业绩的优于未承担过的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 的履约评价;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 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51 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3.3 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人排序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 人按以上原则再次评审,直至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为止。 3.4 有关规定: (1) 招标人在定标后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经考 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 标委员会进行复议。 (2)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人以上单数。 定标 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 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 长。 (4)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3 GF-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54 说 明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 》 (以下简称《示 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 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 支付方式等内容。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 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 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 约定。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 1、核心条款。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 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 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 4条(进度计划、 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 第8条(竣工试验)、第 9条(工程接收)和第 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 4条:第11 条(质量保修责任)、第 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 付款)、第15条(保险)。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 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 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 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这部分条款是根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 55 体情况,依法约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共 3条第2条(发包人)、 第 3条(承包人)和第 12条(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实施阶段己 对工程设备材料、施工、竣工试验、竣工资料等进行了检查、检验、检测、试验 及确认,并经接收后进行竣工后试验考核确认了设计质量;而工程竣工验收是发 包人针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部门的验收,故将工程竣工验收列入干系人条 款。 4、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这部分条款是约定若合同当事人发生违约行为, 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山现工程物资、施工、竣工试验等质盐问题及出现工期延误、 索赔等争议,如何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的条款。即第 16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5、不可抗力条款。第 17条(不可抗力)约定了不可抗力发生时的双方当事 人的义务和不可抗力的后果。 6、合同解除条款。第 18条(合同解除)分别对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由承包 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作出了约定。 7、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条款。第 19条(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对合同生效 的日期、合同的份数以及合同义务完成后合同终止等内容作出了约定。 8、补充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销对通用条款细化、完普、补充、修改或另 行约定的,可将具体约定写在专用条款内,即第 20条(补充条款)。 (三)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条款的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 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在编写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l、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相一致。 2、在《示范文本》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针对相 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果不需进行细化、完 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可划“/”或写“无”。 3、对于在《示范文本》专用条款中未列出的通用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根 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 56 增加相关专用条款,新增专用条款的编号须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相一致。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是指 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 工试验)、试运行等实施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为此,在《示 范文本》的条款设置中,将“技术与设讨、工程物资、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 收、竣工后试验”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相关工作内容皆分别作为一条独立条款, 发包人可根据发包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定对相关建设实施阶 段和工作内容的取舍。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依照《示范文本》订 立合同,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7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 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 方就__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都行审投资复【2020】37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 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盐 城市草房子草庐酒店、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室内装饰概念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 要求对草庐酒店、淘气堡、研学馆、游客中心室内装修改造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 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室 内智能化)、软装、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所有室内装饰范 围内的设计。中标人须做好与室外装饰及房屋建筑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 不限于)活动家俱、艺术品、窗帘、软装、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室内智能化)、 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所有室内装饰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包 括布草和餐具。 3、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 造、室内装饰(含室外阳台等)、水、电、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含景区智能化、 室内智能化)、标识标牌、上学路上和素质拓展区的建筑单体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8 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 任期内的保修。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 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 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 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60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两者应 对照阅读如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 的部分仍有效。 第 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51 双方约定的视为不可抗力处理的其它情形如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 定执行,包括: (1)战争、叛乱、恐怖主义、骚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 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自然灾害等以及《合同法》中不可抗力定义的 内容。(2)本地区发生烈度Ⅶ度以上(含Ⅶ度)的地震。 1.1.52 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 / 1.3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4 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部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 按照通用条款约定执行,但通用条款中约定范围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不一致的,应 按两者间最高标准执行;承包人应当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按照《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对本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 1.5 标准、规范 1.5.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按照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1.5.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不提供 。 1.5.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约定 。 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相关技术要求或建设标准。 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 1.6 保密事项 双方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 2条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61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代表发包方全权行使工程管理中依法规定应给予的发包人职 责;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请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工程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2.3 监理人 2.3.1 监理单位名称: ; 工程总监理姓名: ; 监理的范围:执行本工程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 监理的内容:执行本工程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 监理的权限:根据本工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行使监理人权限,监理人 权限的行使需预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授权,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出具相关同意的证 明。 2.5 保安责任 2.5.1 现场保安责任的约定。在以下两者中选择其一,作为合同双方对现场保 安责任的约定。 □发包人负责保安的归口管理 ?委托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 2.5.2 保安区域责任划分及双方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第 3条承包人 3.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约定 3.1.1除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和本合同 通用条款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根据本项目情况加强如下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 (1)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凡涉及项目所有的报建 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施工图审合格证,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证等工程建设中 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均由承包人办理。 (2)服从发包人、监理人、质监和安监管理部门及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管,加 强质量管理、进度监控、安全文明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等。 (3)与其它专业单位及其它协作单位密切配合,杜绝工程实施的阻力与风险。 (4)加强与发包人的沟通,使项目按预定目标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交5份书面详细的工 62 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手续办理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所需施工专项方 案(含电子档)。对于关键部位和节点工程,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专项施 工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按方案实施;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3日内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签字盖章的总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各 3份,发包人依此计划进行督查考核。 (6)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 过程中,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区域内的施工秩序有条不紊;为保护工程免遭损坏,或 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发包人或有关 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增加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 另行增加费用。 (7)承包人应自行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包括: 涉及交通、环卫、市容(含建筑垃圾外运)、环保及劳务用工管理等所有协调工作,承 包人须按照地方管理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竣工结算时 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并承担 费用。 (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江苏省、盐城市有关规定执行,文明施工, 保证工完场清。按发包人要求统一制作承包人施工区域内施工围挡,各项标识,标牌 并进行日常维护,便于检查、视察或参观。 (10)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江苏省、盐城市相关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不论何 种原因,均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11)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 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报检、施工图审查(含消防图审和审批)等手续审批,承包人 负责办理上述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按规定执行。 (12)承包人完成的其他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须完成 的临时设施,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等。 (13)相关各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相关工作: ①应接受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人的现场协调管理,合理调动资源,保 障工期目标的实现。 ②施工协调管理:承包人应能与施工现场各方做到协调良好、配合一致、专业互 63 补,在工地现场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协调管理,如有违反,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 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③承包人必须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凡涉及到承包人的施工备案、夜间施工、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 理,发包人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 垃圾管理费等。 ④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城市重大活动等,可能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承包人应 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调整和配合,费用自理。 (14)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采取环保措施,达到环保要求的责任和费用,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大气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音防护措施等; ②招标阶段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承包人应自行踏勘现场, 了解招标范围、设计要求、工期要求、工艺要求、工作界面、道路装卸限制,现场 水源、电源情况,并将上述因素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任何因误解工地情况导致 的费用索赔发包人不予接受。 (1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未按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图纸进行施工的,每发生 一次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 10000元违约金,且须按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图纸无条件 整改到位,已施工且未按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图纸要求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并承 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即发包人对上述拆除、整改等增加的费用不给予任何补偿, 且工期不予顺延)。 (16)风险约定:除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允许调整的合同价格外,其余一切可预见 或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具体详见本 合同专用条款的结算办法。 3.1.3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要求、报告期、提交的 时间和份数:设计进度计划、采购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 设计,书面一式3份及电子档一份。如因承包人编制的各项计划无法通过监理单位 审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2 总承包项目各级负责人 3.2.1按招标时约定,承包人须委派一名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 计划、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和 64 费用等全面负责。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常驻现场进行管理,中途如须离开,必须经发包 人同意。 3.2.2中途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若未 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天 5000元的违约金;超过 3天以上的,处以 10000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 人。若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 3.2.3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 并处罚合同价2%的罚款,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 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 执业资格等级(如有): ; 建设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证书号: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总承包项目经理权限:全面负责本合同中所有工程的设计(优化和深化)、手续办 理、采购、施工及验收等全过程总承包及其管理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 进度、文明施工等负总责。 因擅自更换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总承包项目经理兼职其它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中 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确定为每月 22 个工作日),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 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 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承包人须根据行业、地方主管部门、发包人的要求和实际施工需要,增加或调 整相关专业的施工负责人员。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 书发放后3日内。 65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设计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 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安全员 。 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提出 后,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 依法追偿。 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中途主要施工管理人 员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 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工程开工时,承包人应出具书面授权委 托书明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并按投标文件要求明确现场管理机构。项目部人员必须 和投标文件一致并常驻现场,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人员中每少一人参与项目实 施或提供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发包人将有权建议更换,直至更换至能胜任现场管 理工作为止,并且发包人有权处承包人不少于 5000元/人的处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 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项目部人员中途如需离开,必须书面申 请,具体细则详见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约定。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未经发包人同 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人每天 3000元的违约金;超过 3天以上的,处以 5000 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若 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 注:1、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时配备到位。所有人 员有持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 作。如不能胜任工作的,发包人将有权建议更换,直到更换至能胜任现场管理工作 为止。 2、工程项目部所有人员须参与甲方和项目管理部的人脸指纹机考勤(考勤机由 总包单位提供)。 3.8 分包 3.3.1 分包约定 66 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承包人必须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 批准后方可依法分包,但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组织 分包并经发包人同意,并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 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并在分包前报发包人审批同意。 (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关键施工任务进行分包,特殊专业工程施工 须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承包人可根据法律规定、投标分包计划并经发包人同意,将专业工程分包 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人应当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监督分包单位不得 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承包人对本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所有建设工程的“手续办理、设计、采购、 施工、验收”整个过程负总责。 (4)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5)对承包人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如发包人和项目管理公司认为有必要,则承 包人必须组织3家及以上且符合要求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比选,业主和项目管理公司 全过程参与,如发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如承包人不能及时组织落实分包单位进场施工,且已对工程进度(按计划 进度滞后 10个日历天)产生实质性影响,发包人有权指定专业分包单位,承包人必 须无条件服从,与指定专业分包签订总分包合同并积极做好管理与配合工作。 如发生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单位实施时,按如下程序结算: 1)指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按本项目合同条款中“合 同价格调整条款”,并执行总包合同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 2)承包人与招标人结算时按分包工程价款的 120%扣除(含20%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承担总包管理义务和责任,并不得收取任何费 用。 4)承包人与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人其他事项自行协调。 第 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一式 3份及电子档一份,中标通 知书发放 3日内将进度计划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严格按审核的进度计划进行 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的考核。 67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根据项目进度按监理人或发包人及跟 踪审计的要求执行,并应与承包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时间安排相一致,份数满足需 要(同时提交相同内容的电子档一份)。 4.3.2 采购开始日期:承包人须根据项目进度按监理人或发包人及其跟踪审计 的要求执行,并应与经监理人等单位审核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时间安排 相一致。 4.4 施工进度计划、延误和误期赔偿 4.4.1 施工进度计划 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确保合同总工期的前提下, 关键单项工程开工前3天(关键单项工程计划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提 交给总监理工程师,份数满足需要(同时提交相同内容的电子档一份)。 4.4.2施工开工日期的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顺延,但承包人 须调整工期计划,仍须确保按总工期目标实现,如确须发生抢工等措施,由发包人 签证确认。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承包人须自费采取紧急措施尽早开工并不 影响总工期实现。如不及时开工的,则承包人须确保在三天内能开工,同时按每延 误一天按人民币10000元违约金;若三天内还不能确保开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 同,承包人承担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无条件退场。 4.5 误期赔偿 4.5.1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 5个日历天内开工,并作为整个工程开 工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推迟开工,承包人须调整工期计划,仍须确保按总工期目标实 现。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且 必须满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 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承包人无故提出停工、怠工二天以上,发包人有权 中止合同,清退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 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因发包人原 因并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和发包人签证确认后顺延。 第 5条 技术与设计 68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承包人应承担的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说明 如下: / 5.2设计 设计总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注册证书号: ; 执业印章号: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设计总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工作按合 同要求组织实施,对设计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接受发包人委托 的设计咨询单位及监理等单位对本项目的业务要求和指导。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 间:招标时提供,如需补充,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天内。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 间: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和收集,发包人仅提供协调服务。 (3)发包人不对已经包括在合同内的发包人要求中的任何错误、不准确、或遗 漏负责,并不应被认为,对任何数据或资料给出了任何准确性或完整性的表示。承包 人从发包人或其他方面收到任何数据或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对设计和工程施工承担 的职责。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 费用,需发包人积极配合承包人收集设计所必须的基础资料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和 要求,承包人可在5天内提出。 69 (2)除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外,发包人对承包人设计的一般要求还包括: ①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编制优化设计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承包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提交的设计文件 应当满足本工程安全使用和功能使用的需要,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 的综合要求,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发生的一切责 任,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设计质量进行把关和管 理,发包人所提出的所有优化设计要求和优化建议,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采纳并细化 和落实到具体设计中,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否则,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3)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①任何设计图纸和文件必须经发包人专门确认,否则无效。 ②所有设计文件均需经图审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审核合格书方可实施。 ③承包人所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份数不少于 8套;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 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一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 5.2.4操作维修手册发包人提交的操作指南、分析手册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 承包人提交的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和最终提交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 交操作维修手册10份及电子档一份。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规划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 提交时间: / 深化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按项目进度计划及发包人要求执 行。 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按项目进度计划及发包人要求 执行。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名称): 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中标后 3日内发包人安排设计审查会 议,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且确保在 5日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否 则,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设计并图纸送审,设计费按工程审定价的 3%结算,直接从承包人的合同价中扣除,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 偿。 70 第6条 工程物资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物资确须发包人提 供的,发包人列出清单,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 6.1.2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 关于承包人采购物资的约定: (1)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采购。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 和设备,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符合上述要求的材 料和设备。并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对材料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 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 备。若已使用,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处理,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因使用不符合要 求的材料和设备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推荐品牌表中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采购使用,否 则视为违约,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可能调整的情况。如有不全的或不明确的,则由发 包人在承包人报送的三个样品中选择确认使用,报送的样品不符合要求应重新报送直 至符合规定;承包人报送的主要和关键部位的材料样品必须是一线品牌的产品,且保 证样品为该品牌的高端系列产品。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发包人认为需要(性价比波动较大、面层装饰 材料、主要和关键部位材料和主要设备等)提供样品的材料,在采购前必须报三个一 线品牌的样品(且保证样品为该品牌的高端系列产品)给发包人认可,经发包人审核 通过并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和全面施工(发包人应于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资料 后3日内予以审核完毕,逾期确认的,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认可需重新送样, 直至发包人认可为止。中标人如未送样或样品未经认可就自行施工的,一律拆除,且 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终止合同,或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一切经济和法 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如三次报样均不通过,发包人有权指定品牌让中标人采购, 且价格不调整;承包人不采购的,按发包人采购的该项材料件的 2倍违约金,违约金 在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 (4)发包人保留对性价比高的材料甲供(控)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对承包人进场的所有材料,发包人有权进行实地抽检,如抽检发现不合格的,发生的 相应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71 6.2 检验 对承包人提供的与工程效果直接相关的材料、设备,如墙纸、灯具等在采购前须 将样品或效果图等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或施工,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 6.2.1 工程检验与报告 (1)报告提交日记、报告内容和提交份数:按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内容 提交日记、报告,份数为一式十份及一份电子档 6.3 进口工程物资的采购 6.3.1采购责任方及采购方式:除发包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 工程物资保管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按发包人 的要求。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发包人的工程物资实际发生需承包人保管前 7天。 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及设备: 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第 7条 施工 7.1 发包人的义务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承包人的进场条件:现场现有条件。 承包人的进场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为准。 7.1.4 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 发包人提供的用水、用电等类别、取费单价:发包人提供接水、接电地点,施工 用水、电由承包人现场单独挂表计量,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1.10 由发包人履行的其它义务:施工场地与公共通道,开工前由发包人配合 承包人进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自行勘探现场,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主动 向发包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 工地位置、地形地貌情况(工地现场的地形对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道路、储存空 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在投标报价时承包人同时需考虑各 种地方矛盾协调费;施工现场场内交通条件,如不具备,则由承包人实施,并承担费 用;所有现场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损坏的无条件恢复至原状,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 准。 72 7.2 承包人的义务 7.2.2 施工组织设计 提交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和时间:同本专用条款第 3.1条约定。 7.2.3 提交临时占地资料 提交临时占地资料的时间:在临时占地实际发生前5天内提交 7.2.4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等资料承包人需要水电等品质、正常用量、高峰量和使 用时间:承包人正式进场后三日内提交。 7.2.5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建设厅及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 工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承包人进场后,遵守发包人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 施工场地总平面的规划,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3)本工程必须确保安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 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 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 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到位,并接受发包人及相关部门不定时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后者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不影响工程施工为前提,对于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在监督和 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由于整改造成工期延误的 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对于本项目的监督和检查不能免除承包人对于 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承包 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若承包人不 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 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除赔偿受害者外,还须 向发包人缴纳同等金额的罚款。 (4)施工过程中如遇地下管线、原预埋管线、电线、电缆等破坏修复费用、施 工过程中及保修期内未及时修复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人应保障施工现场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6)承包人在组织施工时需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保持施 工场地整洁、交通畅顺。服从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主动协调、解决问 题,若在施工期间出现因场地脏乱、交通不顺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还须接受发包人每次 5000 元的罚金。本工程所 73 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由承包人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并自行弃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中。 (7)文明施工的约定: ①承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建设厅及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安 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② 施工现场围护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 人的文明施工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到位。由于承包人疏于采取文明施工措施所 造成的必要费用的支出,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进行考核,未按规定使用到位的,即使有造价管理部门的核定单,结算时也不 予计算。承包人在施工中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噪音干扰他人等所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 罚款或停工整改或引起周围居民纠纷和索赔时,其所有发生的费用与损失将全部由承 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③ 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场地内及施工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不安全 问题,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时向发包人承担中标价的 3%违约金。 ④ 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总平面的规划,服从 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如出现不服从管理和下列现象的,发包人将视 情节轻重认定 承包人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⑤工程必须确保安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 的安全责任。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 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自理。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 影响到工程进度时,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 通知后 3 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 ⑥ 发包人将定期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如发现工程 现场及生活区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并通报批评,如发 生二次通报批评情况,可按照合同总价 0.1%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 ⑦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如发现一次, 可按照合同总价 0.2%对承包人处以 违约金。 ⑧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如发现有一人次进入施工现场 未带安全帽,发包人则按 200 元/人次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如一天发现 3 人以上进 入施工现场未带安全帽, 发包人则按 2000元/人次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 74 ⑨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行为,发生一次,发包人可对承 包人处 20000 元/ 次违约金。 ⑩其它: 1)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完成各项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承包人未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完成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未按要求完成 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用。 3)承包人未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的,须限期改正 到位。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且发包 人可以直接委托第三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代为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 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 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统一管理,发包人可根据现场考核制度对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程等方面进行考核,如未达到发包人要求或国家验收规范标准的,该工程的 本期工程款发包人有权不付或缓付、少付,并同时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包括通报和罚 款。罚款金额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罚。承包人施工时,不得对现 有建筑、环境进行破坏和污染,同时承包人必须对自己施工的各分项工程在合同期间 进行保洁管理和安全维护。承包人施工车辆通行必须服从发包人指定路线通行,违者 罚款 2000 元/车次。如导致道路破坏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及时修整完好,同时发包 人有权按实际恢复工程造价的 2 倍罚款。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盐政办发【2013】 38 号 文件《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联合整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要求,如违反规定,除整改外,发包人有权处每次不少于 2000 元的罚款, 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 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承包人须充分考虑 发包人各种(如廉政文化进工地等)需要的现场打扫、清洗、横幅、宣传等费用,如 不积极配合,则发包人有权处每次不少于 2000 元的罚款,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 决定后 3 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 5)本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场地内做到道路平坦畅通,无积水,建筑材料堆放有 序;施工区域裸露地块、易形成扬尘的建筑材料等均须覆盖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 圾等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出场地,如不能清运出场地的,必须覆盖处理,减少扬尘; 其他应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覆盖用材料及其他和本工程有关的各项措 75 施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各项措施所涉及的费用,并将其考虑至投 标报价措施项目费中,不考虑或考虑不足均视为投标人让利,实施过程中不再增加相 关费用。 6)承包人考虑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时间进场,接受现场不一定完全具备 施工条件,套插施工,合理组织安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 7)承包人除做好自身已完工程的保护及进场材料、设备的管护外,还要做好其 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的保护,如有损坏、污染或其他影响,承包人 无偿修复到位。承包人还应考虑保护其他施工单位已经做好的管道或成品,或进场施 工期间和可预见到的工程进展变化而完成的管道或成品,包干在综合报价中,并不再 提出额外要求。否则发包人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恢复,无须得到承包人确认的前提下, 在监理、审计见证下,在承包人工程总价中直接扣除所恢复费用的二倍罚款。 8)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管理,材料、设备进场提供产品合格证 和检验报告,每道工序完成后隐蔽前提请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道 工序。 7.2.6由承包人履行的其它义务:①安排专人 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非夜 间施工照明应注意安全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 品进行保护,专业施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交付给发包人止,专业工程施工现场成品 保护由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负责;③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含 文物保护建筑)做好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④如因承包人没有及时报告和保 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 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⑤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 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并清运出现场,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 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⑥如发包人代扣代缴本工程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 费用,承包人必须履行发包人要求的各项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⑦本工程向建设 主管部门办理的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由承包人代为办理发包人协助,费用按规定执行。 7.3对涉及造价的部分施工技术或方法的约定:/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 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收到总监的指令单 后按指令单要求的格式、内容、份数在 3天内提交。 人力资源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总监的指令单执行 。 7.4.2 主要机具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按总监的指令单执 76 行。 主要机具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按总监的指令单执行 。 7.5 质量与检验 7.5.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按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 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 责任。同时,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符合质量要求,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2)非发包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 (3)质量管理: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等组织施工, 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检查。若发生工序、检验批等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 每发生一次接受发包人以每次 5000元的经济处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若发生分项工程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每发生 一次接受发包人以每次 20000元的经济处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 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若发生分部工程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接 受发包人以每次10000元的经济处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以现金 形式交由发包人。另外承包人在执行上述要求的同时,并不免除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继续履行其他合同条款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造价不补偿。若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实施, 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已经发生的合格 工作量按照70%结算。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方案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除 发包人要求变更外,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施工,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按投标单价的 5 倍进行处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材料品 种、规格、数量等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图实施,如发包人需要调整工程内容时,承包 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且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确保按期完工;承包人确保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及 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的,导致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且每 处按5000元处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罚决定后 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 (4)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2 年,在此期间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 和定期保养,并免费提供、更换维修保养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2 年后,承包人 有义务继续承本项目的维护保养,可收取相应的材料成本费。 77 7.5.3质检部位与参检方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省、市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三方检查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 定执行 承包人自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 定执行 7.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7.6.1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施工 过程中所有隐蔽工程,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小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 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检查 验收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自检合格就报验, 对存在问题蒙混、侥幸,发现一次,当场处罚 5000元。所有质量问题均由承包人负 责,如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及时维修,因承包人维修不及时、不到位的 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非发包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 7.6.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 质检内容、标准、表格和参检方的约定:按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执行。 7.8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 7.8.1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 7.8.2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本合同签订合一个 月内提交发包人。 第 8条 竣工试验 8.1承包人提供下列齐全的资料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8.1.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8.1.2有竣工图及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8.1.3有本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8.1.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8.1.5承包人总包范围内各专业已经通过专项验收。 78 8.1.6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 9条 工程接收 第 10条 竣工后试验 10.1 权利和义务:/ 10.2 竣工后试验程序 10.2.5 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开始日期的约 定:/ 10.3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10.3.3试运行考核 (1)试运行考核周期:/小时(或日、周、月、年) 11.2 缺陷责任保修金 11.2.1 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经审定后工程总价款的3%。 11.2.2 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暂扣 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暂扣方式:质量保修金,按审定总价款的 3%暂扣为缺陷责 任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按照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发包人认可后14日内办理支付。 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工程质量缺陷,并承担因承包人的责任而发生的 相应费用。如承包人不及时维修,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承包人的责任而 发生的相应费用可直接从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若发包人预留保修 金已支付完,承包人仍应负责修复工程质量缺陷及相应费用),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 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 12条 工程竣工验收 12.1 当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 验单,同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申请竣 工验收。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肆套(包括竣工图四套)、电子竣工图两套。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图必须为蓝图,设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 地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在 5天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 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验收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竣工报验单,并向发包人 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检查验收不合格,督促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检 查验收。 12.2 承包人须按照现行验收管理办法施工,其它在办法中未加以说明的内容须 79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对于办法内施工技术和方法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或因其它原因无法 执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其它施工技术方案,且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和发包人备 案后方可实施。 12.3发包人收到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及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后 28 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 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 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12.4发包人组织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取得当地建设管理部门为本工程颁发 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主要工作在承包人。否则按竣工日期迟延支付 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发包人原因造成不能备案的除外。 13 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13.2变更范围 13.2.6其它变更 双方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它变更范围:在该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一律不调价。 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基本约定了可能出现的工程变更情形,需变更情况发生时, 由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等一起研究书面确定是否变更。 13.6 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的约定:/ 13.7 工程结算和合同价格调整 13.7.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招标范围和内容里的所 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人工、材料价格波动、政策性调整的风险均包含在合同价 中,除发包人确定超过本合同承包范围(指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 求、工期和质量)的变更和本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约定可调整外,竣工结算时均不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风险费 用。 13.7.2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最终结算价=合同总价+本招标文件 和合同条款约定调整的价格。具体约定内容如下: (1)由于承包人报价内容不齐全或不完善,承包人的设计图已设计的施工内容, 但在投标报价中未体现的,中标后该部分报价不增加,承包人不得以投标时未报价要 求增加造价也不得以未报价要求减去该部分设计。 80 (2)因承包人设计图纸达不到发包人的设计要求、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或设计 方案不合理等进行的修改,如修改后投标报价增加的,发包人视为该部分投标报价含 在原投标报价中,其投标报价不增加。如设计修改后造价减少的,按实际减少结算; 如报价中如无该项报价,则按本条第(3)款第②项规定扣除。 (3)中标后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提出进一步优化的建议,初 步设计优化并形成施工图后,必须经发包人和使用单位书面确认并同意按该图纸施 工。在施工过程中,对确认的方案再次优化,发生的施工内容变化超过本合同承包范 围(指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的,其施工费用 参照以下标准调整: ①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单价且单价合理的,按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执行。 ②原工程量清单中无单价的,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报价第(1)条 要求计价,管理费、利润按计价文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按苏建函价[2020]115号文 件规定的人工单价执行(费用有区间值的均以中值为准),材料价格统一按对应单位 工程施工期间盐城市信息挂牌价平均价,缺项的材料由发包人按市场询价签证执行。 对于施工调整其设计费用不另行增加。结算价格按招标时确定的“中标下浮率”结算。 中标下浮率(下同)=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时均扣除暂列金额及其规费税 金不可竞争费用。本项目中标下浮率为 %; ③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变更,除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其余措施费仍按原投标 时的措施费,一律不调整。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时应按市级文明工地足额计取,结算时如有核定单,则 按核定单结算;没有核定单按市级标准足额扣除。 (4)如设计方案作实质性修改,导致原有设计方案和投标报价无法使用的经发 包人认可后的变更,其结算价格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现行计价文件规定【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苏 建函价〔2018〕298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24号等文件】、《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 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 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费用有区间值的均以 中值为准)、计税方式按苏建价(2016)154号文(本项目采用增值种税一般计税方 81 法),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0]115号文(装饰工程取中值),材料价格统 一按对应单位工程、施工期间盐城市信息挂牌价平均价,缺项的材料由发包人按市场 询价签证执行。其结算价按中标时确定的下浮率下浮进行结算。对于施工调整其费用 全部重新结算的其设计费用按结算费用的 3%计算。 (5)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时的设计图纸和报价要求逐一详细进行投标报价,中标 后审计时如发现承包人存在以下情况,发包人有权调减工程造价。 ① 投标报价中工程量严重错误(误差在 10%以上)且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少于投 标工程量的 10%以上时,有权对该工程量超出 10%以上的部分按实际数量进行调减。 ② 投标时有该项工程量,但设计图纸及施工时均无该工作内容,有权取消该项 工程量的报价,对结算价款进行调减。 ③投标单价(含综合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且无法说明原因和理由的,有权对该 综合单价按市场价进行调减。 ④投标报价按深化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报价,但发包人对深化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 导致工程造价调减,投标报价按规定调减。 ⑤承包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详细的施工图并保证设计的施工图纸其最后效果与设 计的效果图一致,如达不到,发包人有权对达不到效果的部分报价进行扣减,该部分 造价按原投标价的 80%计算。 (6)发包人对施工图提出修改内容,其总体装饰范围及装饰风格未作实质性增 加(主要材料未调整,仅对细节或颜色等作调整,如龙骨间距微调、面层石材位置调 整等),其投标总价不予增加。 (7)确定承包人后,发包人对部分设计内容要求选用其它投标人的设计方案, 费用按经审核的该投标人的报价执行,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提出无法完成或增加造价。 (8)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对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进行核验。 (9)为防止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偏离市场价),如设计方案作实质性调整导 致工程量调整的,应对调整部分的报价作合理性分析,如有不平衡报价的,在工程结 算时调整。如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超过 10%以上,应对变更增加部分的报价作合理性 分析,如有不平衡报价的,在工程结算时调整。 (10)对新增材料及设备,如在限额以上的按规定进行招标,如限额以下的,由 发包人及相关单位集体组织询价,最终由发包人签字确认。 (11)本项目工程检测单位由发包人负责落实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为工程检测 82 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协助检测单位做好相应的检测配合工作。 (12)本工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市场交易费按盐市价发(2017)47 号收费标准执行,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交纳,本费用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3)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所需的封闭式施工现场的进出场门禁系统和生物识别 电子打卡设备,非封闭式施工现场的移动定位、电子围栏考勤管理设备,现场显示屏, 实名制系统使用以及管理费用等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实施的该项费用不予以计取。 (14)工程结算时,新增项目及调整工程量的,其措施项目费不高于费用定额规 定的费率,如费用定额规定浮动区间的,不高于浮动区间的中值,费用定额中未确定 费率的项目不计取措施项目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 设备保护费、按质论价费不计取。 第 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14.1付款计划申请:按通用条款。 14.2 担保 14.2.1履约保函的约定: 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标段中标金 额)的 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发包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 金,否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关于履约保证金还需执行以下条款:中标人采用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的,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核实其真实性,银行履约保函的 有效期自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如中标人不能配合发包人核 实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则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合同须在招标文 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订。发包人对中标人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 手续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 示后第8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发包人指定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苏州银行大丰支行;账号:51441200000302)。 退还时间:工程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形下一次性 无息退还(如遇特殊情况,可通过会商形式确定退还方式和比例)。 14.2.2支付保函的约定:/。 83 14.2.3预付款保函的约定:承包人不提交预付款保函。 14.3 预付款 14.3.1 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为: 本工程无预付款 。 14.3.3预付款抵扣 (1)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 / 。 (2)预付款的扣回: / 。 14.4 工程付款 14.4.1工程进度款 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合同价不含 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税金): (1)在每月的 28日(遇国家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发包人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 量价款(不包括发包人自行实施项目及甲供材料、设备等价款)的 60%支付工程款。 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如下:承包人申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由项目 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确认,其确认结果作为付款基数; (2)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实际完 成工程量价款的 70%(且不得超过中标价中建安工程费的 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凭盐都区审计局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的 97%; (4)余款在本工程两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待质保期满后,由施工、监 理、建设等相关单位现场共同验收,如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均整改到位,则无息退还质 保金,必要时需委托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本项目合同计税方法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 票。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账户。 注: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14.5 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暂扣与支付 14.5.2 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支付 (2)缺陷责任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 / 14.6 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按通用条款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执行通用条款 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同时14.6条款约定 84 14.9付款时间延误 14.12 竣工结算 14.12.1 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 工程竣工结算(一审):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工 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须将齐全、真实、有效、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 (一审)资料,报送发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交接竣工结算资料以签字确认为准。 否则,延迟的工程结算(一审)时间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进入工程结算(一审) 程序后,承包人不得再增补资料。无效、不全的资料均作为核减处理,责任由承包人 自负。本工程一审完成后,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将齐全、真实、有效、完整的工程竣 工结算资料(含一审审计报告、资料等)报送至上级复审机关,并积极配合上级复审 机关做好结算复审工作。 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均须按盐都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 15条 保险 15.1 承包人的投保 15.1.1 合同双方商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 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均由承包人按规定和通用条款要求办理。 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均由承 包人按规定和通用条款要求办理;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 关要求:均由承包人按规定和通用条款要求办理;其他专业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 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均由承包人按规定和通用条款要求办理。 第三方责任险的应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均由承包人按规定和通用条款要 求办理。 第 16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16.1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 16.2.1 承包人在选择材料、设备时,应在满足本项目设计标准、质量和使用要 求的前提下,选用发包人推荐品牌同档次的优质优价的产品,并且如选用的产品不符 合要求,视为违约。 16.2.2 承包人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勘察,承包方提出与此有关费用的索赔发包 人不予支付。 16.2.3 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85 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 任均由承包人自理。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 度时,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6.3 争议和裁决 16.3.1 争议的解决程序 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 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 的,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一,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 □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 工程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8条 合同解除 除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外,由发包人解除合同情况下还约定: 18.1发包人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18.2发包人不承担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 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 18.3发包人终止的权利。发包人应有权因政府政策、计划的变更、或者其他需要, 通过向承包人发出终止通知,解除合同;此项终止应在承包人收到该通知时生效。合 同终止后发包人退回履约担保。发包人不应为了自己实施或安排其他承包人实施工 程,根据本款解除合同。 第 19条 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 19.2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壹份,合同双方各持伍份,招投标监管部门壹份。 第 20条补充条款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 责,与发包人无涉。 2、本工程合同签订时,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代表必须到现场签字。 3、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帐户,实行专款 专用。 4、中标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发包人将视承包人严重 违约,立即中止合同,冻结专户资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 86 失,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发包人使 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待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有剩余,在判决书生效后 7天内支 付。 ①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 ②自认合同价款比例和时间; ③无故停工或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 ④要挟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 ⑤要挟发包人给予某种补偿者。 6、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监督和飞行再监督管理。甲方发现 或者认定乙方存在不符合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和其他约定等 问题,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应当按期保质予以整改。同时,甲方对乙 方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扣(罚)款,扣(罚)款 额度由甲方根据乙方违反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约 定的情况和程度量定。乙方被扣(罚)款项,可在甲方应支付乙方款项中扣除。甲方 对乙方不能遵守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和其他约定,屡纠不改或者屡查屡犯,甲方 有权与其单方面废标或解除合同。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废标或解除合同的,乙方 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7、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的约定 ①工程竣工验收后且在合同约定付款时,承包人应当优先全额结清包括但不限于 农民工在内的工人工资。 ②工程竣工验收后且在合同约定付款时,承包人未按上条约定履行的,或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竣工后发生一起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在内的工人上访讨薪事件的均视为 承包人违约,由发包人垫付,发包人同时对承包人处以 5倍的罚款。 ③承包人须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建立电脑用工台账,实行日常考勤管理。 ④承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主动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 用工合同,或提供班组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⑤由监理单位全程实施检查、监督和管理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发放工作及信 息反馈工作。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现象的,及时向发包人反映。 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 范性文件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8、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 87 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 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9、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办理 相关手续以及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 用。 10、承包人在中标后须派专人办理相关手续,该人员办理手续期间,服从发包人 工作安排,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办理的,发包人有 权处以 5000元的违约处罚。须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派专人负责工程所有相关资料 的填写、审签、完善工作,服从发包人检查的需要,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承 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 5000元的违 约金。 11、承包人需服从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统筹管理,合理组织,推进工程建设,参 加发包人召集的工作例会,并按照要求每周向发包人及现场监理上报进度计划,经监 理单位审查后,如未能按照制定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需对实际进度与总进度计划进 行对比分析,及时纠偏,并且采取弥补措施,赶上原进度计划,赶工费用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管理、无故缺席工作例会、未能按照进度计划完成工 作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 2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12、发包人根据现场进展情况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人员,所发生的费用承 包人自行承担,不服从管理的,发包人有权处以 20000元每次的违约金处罚; 13、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管理,材料、设备进场提供产品合格证 和检验报告,每道工序完成后隐蔽前提请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道 工序。 14、无论是货物、材料还是施工如有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或监理提出 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提请验收。 15、本项目要求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符合GB/T18883-200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国家标准符合GB 18580-2017。 16、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完成场地清理,并将所有垃圾运出场外,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17、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经济处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处 罚决定后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由发包人,如不能按期提供现金罚款的,发包人将从承 包人履约保证金中或工程款中以现金两倍的数额予以扣除。 88 18、本项目招标时提供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均须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89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 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 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 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 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 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均为 2年 上述质量保修期约定的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号《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均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各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 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并且质量保修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 90 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天内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交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 年 月 日 连带承包人: (指按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各专业承包 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年 月 日 91 第五章报价清单 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 1.1工程总承包报价范围一般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其 他费及暂列金额等(具体参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投 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 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 (1) 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 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 9本计算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投标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的相关资料。 1.2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1.3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 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4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2.设计计价原则: 3.施工计价原则: 4.采购计价原则: 5.其他说明: 92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任务书为盐城草房子工程项目公共区域(以下简称“本项目”)精装修设计服 务的最基本技术要求。为能妥善完成本任务书内各事项,设计方在对本项目各个部分 进行设计时,须根据本任务书要求并充分考虑其先进性、安全性、艺术性、人性化及 施工、使用和维护的方便。设计方应注意到本任务书中所阐明的某些要求只是最基本 的。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盐城草房子工程项目 2.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该用地总面积为 36630.8平方米,项目周边交通 较为便捷:北邻盐淮高速,南邻洪学线,西邻龙徐线。 3. 总建筑面积:21664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 888平方米。 4. 建筑主要功能:为草房子乐园项目的配套工程,主要功能为游客服务、办公等 功能。 二、设计及施工范围与要求: 1.1.内装设计范围:草庐酒店、研学馆、游客中心、淘气堡 、其它单体构筑物 (厕所、餐厅、小卖部)室内精装方案、全套内装施工图 、精装范围内所有空间吊 顶、地面、墙面的装饰设计。墙面:精装范围内除外墙、幕墙、外门窗的外表面以外 的所有室内可视垂直面、斜面的设计处理、配合设备设施一体化设计、卫生间设计、 特殊服务区设计(不含厨房设备的设计与采购)。设计范围内除外墙上的所有门窗、 幕墙的所有门窗设计外,包括电梯门套、控制面板的安装设计。配合各类设施、设备 的一体化设计,如电梯轿厢、扶梯等。 位置 风格 装修部位面积 主要功能空间 草庐酒店 现代 13270㎡ 大堂、大堂吧、客房 研学馆 现代 5520㎡ 全日餐厅、报告厅、会议室、 餐厅包厢 游客中心 现代 1373㎡ 服务大厅、办公室、洗手间 其它单体构筑物 现代 600㎡ 餐厅、厕所、小卖部 淘气堡 现代 1501㎡ 服务厅、游戏区、卫生间 注:其他建筑单体共计 16个,为了减轻投标单位前期的工作负担,只需提供餐 93 厅、厕所、小卖部三个单体的空间方案及施工图,工程实施期间其它同功能单体方案 及造价标准参照投标三个单体 1.2精装修机电设计范围: 二次机电设计: 根据室内设计平面方案,调整各系统图及各区域分配方案。 确 定各系统设计方案;完成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各系统定位图及平面布管方式. 1.2.1、强电设计 (1)精装区域内的公共灯光、公共插座配电系统,在原建筑设计的基础上, 根据设计进行各个功能区域的强电二次设计; (2)其他各专业新增用电及控制点位的设计; (3)精装区域内的灯光配电箱的系统图设计; (4)核对建筑电气专业图纸与装饰施工图. 1.2.2、 给排水设计 (1)精装区域内的给排水在原建筑设计的基础上,根据设计进行各个功能 用水区域给排水支管的二次设计;(不包括水景系统设计、厨房处理系统、其 他水处理系统、相关各类水专业机房的设计); (2)精装区域内的根据精装需求体调整卫生间内部给排水系统的设计; (3)根据装饰对各类喷淋头、消火栓等末端设备进行调整及点位修改; (4)建筑给排水专业图纸与装饰施工图合图. (5) 精装区域二次给排水和强电施工图、根据建筑施工图、机电施工图预留的 设备接口,完成装修设计内容,调整卫生洁具定位、强弱电点位定位、通风空调送回 风口末端设计与点位定位以及相关机电管线、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 相关二次水、 电设计图纸及说明。 1.3、软装设计、标识标牌设计范围:草庐酒店、研学馆、游客中心、其它单体 构筑物( 餐厅、小卖部)软装方案、 雕塑、壁画、装饰品、家具、结合装修风格设 置的装置及艺术品设计方案。 设计服务范围: 楼层 建筑面积 (㎡) 软装包含范围 软装不包含范围 游客接待 中心 1373 活动家具、艺术灯具、 窗帘、活动块毯、艺术 装置及饰品摆件 / 94 草庐酒店 12940 活动家具、艺术灯具、 窗帘、活动块毯、艺术 装置及饰品摆件 公共区域:餐具、餐桌、桌布等公共 区域布草、健身器材、绿植、厨房设 备等 客房区域:床垫、布草、客房电器、 一次性用品、垃圾桶、换衣篓等 研学馆 5418 活动家具、艺术灯具、 窗帘、活动块毯、艺术 装置及饰品摆件 厨房设备 其他单体 约:300 活动家具、艺术灯具、 窗帘、活动块毯、艺术 装置及饰品摆件 1.3.1、设计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配合设计工作节点,出具设计方案,以影像图展 示。根据平面功能设计方案,使软装配饰与设计能够和谐一致,以影像图来展示软装 艺术设计方案。 分类清单 提供详细的软装艺术品清单进行分类,具体按照采购项目与制作项目进行归纳, 以最大限度地保持设计的还原度。 (1)艺术品类:提供艺术品清单包含数量、工艺说明、材质要求。 (2)家具灯具类:提供家具灯具清单包含数量、工艺说明、材质要求,以及家 具面料小样及木饰面色板、灯具材料小样,软装实施单位按此进行面料采购及制作。 (3)地毯、窗帘:提供地毯、窗帘清单包含数量、工艺说明、材质要求,以及 提供窗帘面料小样及制作样式、地毯色纱选样、软装实施单位按此进行采购及制作。 1.3.2、标识设计范围与要求: (1)标识服务范围: 该项目标识服务范围为:草庐酒店、研学馆、游客中心常规标识。 (2) 标识设计内容 A. 标识设计规范、采用的图形和采用的字体 B. 功能区标识 接待台台面活动标识 接待台柜体固定标识 功能间房门标识 95 功能间挂墙标识 功能间侧挂墙标识 洗手间房门标识 客房房门标识 管道间/设备间标识 后场房门标识 C. 告示类 / 警示类标识 玻璃门防撞标识 活动座地海报板-A2 活动座地引导牌-A3 D. 导向类标识 酒店总指南标识 座地导向标识 挂墙导向标识 客房层导向标识 电梯厅楼层标识 电梯编号标识 消房通道楼层号标识 E. 特别区域标识 餐饮区域特色标识 会议区域特色标识 F. 消防类标识 火警紧急疏散图 电梯按钮安全标识 防火门上安全标识 消火栓连灭火器暗门标识 ? 以上为常规建议,具体内容需要审核图纸并核实现场后确定 (3) 标识设计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协同设计工作节点,结合设计理念与环境,完成 标识设计扩初方案设计,具体到每一款代表性标识的造型、尺寸、材质、制作工艺等 设计要求,制作标识清单,确定所有标识产品的数量和使用空间。 96 1.4、消防设计及施工范围: 消防系统:根据业主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资料,在保证主体建筑主对于消防系统设 计所采取的措施有效实施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设计,尤其要处理好与建筑防火分区,疏 散距离,防火门以及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合理解决消防设施与设计效果之间的关系。 装修选材应满足消防性能化设计中内装材料燃烧等级要求。 草房子四栋建筑系统列表(水、电、暖) 区域 暖通(防排烟) 给排水 (喷淋、消火栓) 电气(应急照明、火灾报警) 草庐酒店 机械排烟 喷淋+消火栓 应急照明+火灾报警 游客中心 自然排烟 消火栓 应急照明+火灾报警 淘气堡 自然排烟 消火栓 应急照明+火灾报警 研学馆 机械排烟 喷淋+消火栓 应急照明+火灾报警 1.5、智能化的设计及施工范围与要求: 部分(草庐酒店、淘气堡(功能待定)、研学馆、游客中心等建筑区域) 序号 系统名称 系统说明 1 综合布线系统 酒店语音、数据等数字化信息系统基础设施 2 计算机网络系统 酒店管理内网、客用外网、智能化设备专网 3 无线网络覆盖系 统 酒店无线网络全覆盖 4 语音通信系统 酒店高效、稳定的语音通讯服务,来显、语音信箱、 留言、叫早等功能 5 有线电视系统 提供酒店电视直播、转播服务 6 信息发布系统 酒店大堂、电梯厅、会议室信息发布 7 安防监控系统 TCP/IP全数字监控系统,1080P全高清摄像机,公共 区域设置 8 入侵报警系统 收银台、酒店重要库房、重要设备机房等区域设置 9 电子巡更系统 安保巡逻路线打卡 10 背景音乐系统 酒店公共区域设置背景音乐,与消防联动,播放背景 音乐、紧急寻呼、疏散广播 11 多媒体会议系统 酒店内报告厅、会议室、研学管扩声、显示、发言、 视频会议等系统 97 2、景区部分(包括景区部分,16个建筑单体等建筑室内区域) 序号 系统名称 系统说明 1 网络营销平台 网络 OTA分销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公众号包含投 诉建议与评价板块、讲解员预约板块,购票支持聚合 支付收银功能 2 电子票务及售检 票系统 电子票务管理系统、自助售票机、检票设备 3 智慧导览系统 电子地图导览及微信扫码导览系统 4 智慧旅游体验平 台 规划景区互动体验内容 5 信息发布及引导 系统 景区门口设置 LED信息发布大屏,信息发布内容包括 景点信息介绍、天气、交通、活动、景区当日最大承 载量、环境等相关信息,环境监测系统与环保气象部 分对接相关数据 6 智慧大脑管控平 台 智慧调度、应急预案、安全监控、中央大屏、客流控 制、舆情监测等 7 智慧停车管理系 统 停车场车牌识别管理系统 8 视频监控及结构 化分析系统 景区道路、重要建筑节点设置视频监控点位,人流密 集地点设置客流统计摄像机,配置视频分析功能 9 紧急求助报警系 景区人流拥挤、危险区域设置紧急求助报警柱;无障 12 门禁一卡通系统 (含客房门锁) 机房、贵重物品、财务室等位置设置门禁;客房设置 客房门锁 13 智能机器人及自 助入住系统 智能送物机器人、自助入住设备 14 智能照明系统 对公共区域照明实现场景、定时等控制 15 客房控制系统 智能控制客房内安防,门禁,空调,灯光,音乐,窗 帘等设备 16 机房工程 含机房配电、空调、照明、UPS供电、防雷接地、环 控等 17 综合管网 酒店室内桥架管道路由规划 98 统 碍厕所设置紧急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 10 智慧集成杆 集合监控、无线、背景音乐、信息发布、紧急求助功 能与一体 11 音视频系统 展馆、体验馆设置显示、扩声内容 12 综合布线系统 景区语音、数据等数字化信息系统基础设施 13 计算机网络及无 线覆盖系统 景区管理网络、客用网络、设备网络、无线覆盖建设 14 智能一卡通系统 包括员工门禁、考勤、消费 15 背景音乐及紧急 广播系统 主干道路、广场、停车场、游客中心等位置设置 16 无线对讲及巡更 系统 安保语音对讲及巡逻 17 机房工程 安保消控室、智慧景区数据机房;含机房配电、空调、 照明、UPS供电、防雷接地、环控等 18 综合管路 景区室内桥架、室外弱电管井路由规划 注:淘气堡部分暂时功能尚未确定,智能化预留布线网络,安防视频监控等基础 设施内容。 三、设计原则 符合“会议度假型主题乐园配套服务空间”的装修设计标准、要求。应遵守政府 各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设计规范及规定 . 1、与主体建筑协调统一 装修风格整体上要求与本项目建筑设计风格协调统一。体现现代简约、高效的建 筑特征和个性,各空间的设计风格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体现不同空间的艺术 效果。注重体量与尺度、形状与比例、分隔与界面、色彩与质感、装饰风格与细部处 理,多空间组合中需注意对比和变化、重复和再现、衔接与过渡、透渗与层次、引导 与暗示、节奏与序列等的关系。 2、现代与时尚特征结合 装修设计应切实处理好超前与大众审美以及艺术性和商业性的关系,设计方要结 合不同部位、不同功能场所进行设计,在重要客区应考虑现代设计元素与时尚元素的 结合。 3、分级设计与标准化处理 99 3.1)分级设计: 为了合理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设计应遵循分级设计原则。 根据公共空间的重要性等级以及各种顾客在建筑室内的空间体验等因素进行分级设 计。 多功能厅、对外经营的游客中心、餐厅、包间、会议室、大厅、客房、人流密集 的公共交通等区域是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场所,也是装饰设计的重点区域。 3.2)标准化处理: 表面处理标准化在施工和控制投资方面都很重要,整个建筑使用标准化元素更能 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并且更易于维修。 3.3)与设备专业协调 装修设计要充分结合各类设施设备(包括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等)情况, 要求各类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装饰设计充分巧妙结合起来,如空调、广播、电话、消防、 监控、喷淋等系统的末端设备的位置、安装等相关设计。特别是空调系统,其风管、 风口对装饰将有较大的影响,必须较好地进行处理;作好与结构、幕墙等子项之间的 设计连接和收边收口处理。 3.4)其他设计原则 1)设计方案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合理、科学地考虑平面布局与流程, 充分满足使用要求。具有使用合理的空间组织和平面布局,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室内 光效应,以满足室内空间环境物质功能的需要; 2)采用合理的装修构造和技术措施,选择合适的装饰材料和设施设备,使其具 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3)要求重视对声光环境的设计,包括人造光源设计及自然光源环境设计以及相 应的避光、隔声和吸音措施; 4)良好的标识概念设计,要求人流路径结构明晰、注重转角设计、注意空间的 界面设计。 四、设计要求 1. 设计风格 设计风格为现代风格,运用曹文轩老师系列作品书中描述的特色元素,参考现今 流行的设计理念,展现出风格明确的特点,显示出独具风度的装修效果和魅力。 2. 投资控制 100 本项目设计概算要求准确详细,能充分反映设计的投资情况。该投资不包括经营 性专业设备,活动栏杆、酒店布草、耗材等费用。 3. 其他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除应满足整体设计要求外,应从装修设计角度出发,研究成果的应对策 略,最大限度利用装修设计手法将成果效果发挥到最大化。因此有必要就装修设计提 出对应的相关设计: 1) 根据现有建筑空间布局,应综合室装修饰效果,合理布置能够体现突出空间 舒适感受的艺术品和内景观小品。 2) 根据业主方提供的要求,结合整体效果和分区功能,进行房中房装饰设计。 (立面元素应包括并不限于通风口、广告位等) 3) 在满足原有顾客卫生间洁具数量前提下,优化卫生间布置,完成其室内外装 饰设计。 4) 所有室内金属隔断、固定栏杆。 5) 除建筑图标明需砌筑的内墙以外的所有的室内分隔、区域限制等,如固定隔 断、活动隔断等。 6) 顾客引导系统图等设计整个场区的标识标志系统,包括指示牌、信息发布牌、 警示标志系统等的概念方案,标志标识系统的风格要与整个装修风格统一协调。 7) 维护保养:室内装修设计中,应充分考虑运营后的维护保养,对可能出现问 题的薄弱环节应重点解决并建立一套有效的室内装修维护保养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营。 8) 无障碍设计:室内装修装修设计应根据《城市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J114-2001)的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在保证施工图中对于无障碍 设计所采取的措施的有效实施的前提下进行室内无障碍的优化完善设计; 9) 室内装修设计中,可考虑局部景观的设计,适当布置一些雕塑、小品等,前 提条件是不影响顾客使用功能,使楼内与楼外的环境等相呼应。 五、设计依据: 1) 甲方确定的建筑设计院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及图纸。 2) 国家与地方相关规范、法律、法规。 3) 本设计任务书 4)作为方案设计展示的一部分,至少各提供选定室内空间的三十(30) 套彩色效 果图。提供的效果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区域: ? 酒店大堂 101 ? 大堂吧 ? 电梯厅 ? 卫生间 ? 报告厅 ? 报告厅前厅 ? 会议室 ? 会议走廊 ? VIP接待室 ? 全日餐厅 ? 餐厅包厢 ? 餐厅卫生间 ? 健身房 ? 标准客房、大床房 ? 团队房 ? 标准套房 ? 标准层走廊 5) 应准备各类扩初设计图纸,包括所有需设计项目区域的平面图、家具布局 图、吊顶平面图、综合天花图、主要立面图、机电(给排水、电气)初步设计图纸, 图纸应阐明设计意图并适合初步定价与协调要求。提供一套适用于全部项目区域的初 步标志标识系统的概念及方向。 6)材料表、材料清单及材料样板。 7)施工图包括内容 ? 图纸目录 ? 施工图总说明 ? 整体平面功能布置图,分区平面布置图、平面放样尺寸图 ? 天花设备布置图(标明喷淋、烟感、风口、检修口、探头、摄像头、排气扇 等位置) ? 地面铺装图、墙体定位图、地面材料图 ? 各区域立面图,剖面图 ? 固定装修及细部详图(节点,大样); ? 装修做法表(尤其特殊工艺的施工要求)、详细材料表、装饰材料清单、材 102 料技术条件及确定材料样板; ? 电气、给排水位置平面图 ? 二次机电施工图 ? 陈设品方案 ? 室内装饰材料说明书 ? FF&E 说明手册(装饰材料、软包、地毯等) ? 卫生设备及配件说明书 ? 准备一份建筑饰面清单和相关饰面手册、包括所有适用的饰面和内部建筑材 料样品和规格。 ? 灯具开关、电气插座盖板和插座、门把手、门锁、卫生洁具、各种五金件, 并提供材料样品和固定设备等。并负责提供这些项目的清单、规格说明和协调工作。 ? 给排水施工图 给排水设计施工说明及图例、给排水平面图、给排水系统图和卫生间大样 图等; ? 电气施工图 电气设计施工说明及图例、灯光平面图、开关插座平面图、疏散指示平面 图、电气系统图、弱电平面落位。 103 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1.1本项目平面布置图。 1.2概念方案。 1.3 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 主要材料 参考品牌 人造水磨石地砖 嘉俊、华宝、COELAN科兰磨石、施贝磨石 做旧地板 必美、大自然、壹佰分、肯帝亚 进口艺术夯土墙 共仓造土、美吉特、侪联景观、百代 艺术肌理稻草漆 嘉宝莉、邓恩、莱美石、多乐士 硅金净化版 首想、威设力、瑞丰恒、飞森 墙砖系列 冠军、依诺、诺贝尔、蒙娜丽莎、马可波罗、罗马、欧神诺 地砖系列 冠军、依诺、诺贝尔、蒙娜丽莎、马可波罗、罗马、欧神诺 大理石 海百合、磊澳石材、蟠龙或进口天然石材 地毯 海马、山花、华德、东升、东方 防火处理藤编 艾伯特、龙荼园林、摩索竹材、大庄 木纹铝方通 首想、威设力、珊玛、乐思龙、佛山锦霸 艺术玻璃 旭日梅兰、中远、开元玻璃、点石 仿真植物 岩植、绿茵、绿澜、谷润 仿古青砖墙 维纳博陶土砖、常青藤、福美软瓷、 PVC地板 华芸劲发、美喆、阿姆斯壮、大巨龙 彩色涂料 嘉宝莉、多乐士、立邦、芬琳、三棵树 墙纸墙布 特普丽、优丽奇、菲索尔、欧雅、玉兰、格莱美、瑞宝 灯具 欧普、西顿、雷士、飞利浦 五金 坚朗、顶固、海福乐、 海蒂诗、雅洁五金 木工板 兔宝宝、千年舟、莫干山、大王椰、露水河 104 空调 大金、三菱、日立、松下、格力 电线 中联、江南、上上、远东、东强、宝胜、特变电工 消防报警设备 海湾、尼特、泰和安、利达 消防阀门类 竹簀、良工、远大 消防配电箱主要原件 正泰、德力西、施耐德、通用电气、西门子 消防泵 凯泉、东方、连成 消防沟槽件 川克、鲁源、迈克 消防排烟设备 靖江九州、德州亚太、德州创达 洁具 恩仕AXENT、TOTO、科勒、德立菲 Duravit、德国高仪 注: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也无须提供品牌一览表,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 一种进行供货并经招标人确认。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 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 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 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时报经有关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对涉嫌指定品牌或变相 指定品牌的设计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限制其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投标资格, 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不得推荐采用该品牌。 105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6 封面(资格审查资料)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标段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7 封面(商务标)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标段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8 投标函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 工程建设标准、发包人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工程 总承包报价,总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职 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号:〕。 2、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 建工程的相关要求。 4、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 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自行完成的项目内容为:;我方拟分包的项目内容为: 。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其他: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109 投标函附录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 □施工项目经理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 投标有效期 天数: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工期 总工期:??天, 设计开工日期:?年?月?日 施工开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节点工期: 是否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 款 是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 准及要求 是 工程质量 □设计: □采购: □施工: □其他: 再发包工程 分包工程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 围 是 ?? 1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11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 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文 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112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11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 11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 号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称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 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 2 设计 2.1 设计负责人 2.2 ?? 3 施工 3.1 施工项目经理 3.2 ?? 4 采购(如有) 4.1 采购经理 4.2 ?? 1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职业资格证书(职 称证书)名称及等 级、证书号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工作简历 注:本表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填报的具体人员 116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发包人名称 工程名称 及建设地点 建设 规模 项目 经理 合同金额 (万元) 开竣工 日期 117 拟再发包计划表 序 号 拟再发包项目名 称、范围及理由 拟选再发包人 备注 拟选再发包人名 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再发包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二 者选其一)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 将工程的全部勘察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 日期:年月日 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 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期:年月日 118 资格审查资料 由招标人参照资格预审文件范本格式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年度 说明 查看 2.投标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 材料名称 查看 119 工程业绩资料 (略) 其他资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0 附件 1 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投标的项目经理,我承 诺本次投标截止前本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存在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 或者执业情形,本人身体状况健康,具备项目经理正常履约能力,若我单位中标,本人正常在岗 履职,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接受除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将作为盐城 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记录进黑名单限制一定时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资 格。 项目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121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保证我公司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和本次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 实、有效、合法的;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三、保证我公司用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 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均已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有投诉经查实, 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四、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 五、不与其他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 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异议、投诉行为,保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投诉(异议)处理的通知》(盐建招投〔2016〕1号)要求进行,不捏造事实恶意投诉(异 议),不借投诉(异议)之名进行敲诈勒索,不以非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材料。如有投诉(异议), 投诉书形式要件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有关规定。不一诉多投、不越级投诉。如投诉(异议)不 实,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我同意招标人在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减相 应数额,不足部分补足。 十、若对本次投标有投诉(异议),我保证由我投标时授权的代理人全权处理投诉(异议) 事项,不再另行委托他人处理,如若违背,招标人或监管机构有权拒绝受理我公司投诉(异议) 事项。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或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 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中标资格、计失信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没收投标保证金等 有关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122 附件 3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 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 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 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 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 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 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 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 123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及 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 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124 封面(经济标)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经济标 标段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25 工程总承包报价 (格式自理,参照现行计价规范要求) 126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序号 分项名称 范围、规模 工作内容 投标报价 备注 1 工程设计费 1.1 工程设计 1.2 ?? 2 工程采购费(如有) 2.1 工程采购 2.2 ?? 3 工程施工费 3.1 工程施工 3.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报价附表的格式及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调整。 127 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128 封面(技术标 1)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技术标 1:设计文件 标段编号: 年月日 129 设计文件 (指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或者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要求) 130 封面(技术标 2) 盐城市草房子室内装饰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技术标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标段编号: 年月日 13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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