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XCJCG2020004)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10 13:50:18
一、 招标项目编号: CXCJCG20200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 1 | 2220000 | 项 | 慈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包括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市政设施近远期实施专题研究、新慈湖周边地段水域调整规划)及相应的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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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相关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经营范围的供应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6-10 至 2020-06-17 17:00:00
上午: /
下午: /
2.获取(发售)地址: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02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五 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八、 开标时间: 2020-07-02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五 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 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施泉挺
联系电话: 0574-63086545
传真: 0574-63905833
地址: 浙江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2018号辰佳大厦6楼
2、采购人名称: 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0574-63081611
传真: /
地址: 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XCJCG2020004 采 购 人: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6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079878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40798784 h 3 HYPERLINK l "_Toc4079878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PAGEREF _Toc40798785 h 7 HYPERLINK l "_Toc40798786" 第三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PAGEREF _Toc40798786 h 13 HYPERLINK l "_Toc40798787" 第四章 评分细则 PAGEREF _Toc40798787 h 19 HYPERLINK l "_Toc40798788" 第五章 合同范本 PAGEREF _Toc40798788 h 23 HYPERLINK l "_Toc40798789" 第六章 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PAGEREF _Toc40798789 h 29 HYPERLINK l "_Toc40798790" 第七章 商务条款 PAGEREF _Toc40798790 h 33 HYPERLINK l "_Toc4079879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0798793 h 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XCJCG2020004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项项目范围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技术要求及预算一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东至徐家浦,西至现状河道,北至十一塘横江,南至十塘横江,总面积为15.4平方公里。相关专题根据研究范围需要须适当拓展。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及相应的后续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不包括等待评审、审议等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研究成果慈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包括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市政设施近远期实施专题研究、新慈湖周边地段水域调整规划)及相应的后续服务;预算222万元。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相关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经营范围的供应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 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网址: HYPERLINK "http://www.zcygov.cn/" http://www.zcygov.cn/)上注册账号并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2011:40:47"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 七、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6月17日17时止。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 HYPERLINK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 3.3投标人准备1份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供应商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30前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供应商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封套上的标志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要求),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五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EMS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2018号辰佳大厦6楼),联系方式:施先生 0574-63905833。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2410391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达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日上午9:30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五 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19年7月2日上午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7月2日上午10: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钟先生 联系地址: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4-630816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2018号辰佳大厦6楼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86545、0574-63905833 传 真:0574-63905833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中标方”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招标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4、“货物或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中要求的物品或服务。 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代理费计算公式为1000000*1.5%+(中标金额-1000000)*0.8% 。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不接受其它币种报价。 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如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7、最近6个月任一一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无完税记录的提供供应商所在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8、最近6个月任一一月缴纳社保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提供供应商所有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免缴社保费证明》;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供应商一般情况; 11、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相关内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前款已提供的可不用重复提供); 1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1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第3-10项资料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商务技术文件 1、封面; 2、投标函; 3、技术条款响应表; 4、商务条款响应表; 5、项目认识与理解; 6、规划思路、规划理念和创新性; 7、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安排; 8、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 9、商务分自评分表; 10、评分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报价文件 1、封面;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单位声明函;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单位公章的部分均采用单位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部分可以加盖法定代表人CA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双方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从其规定,非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采用CA签章或实体签章扫描;非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资料由非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递交或EMS邮递,单独密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供应商未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未按规定递交相应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和递交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4、投标文件的效力 4.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5.2供应商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封套上的标志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要求),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 ★十一、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供应商案的; 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违返公平竞争的原则或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10、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公告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4、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自行下载《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十五、预算价:本项目的预算价为222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十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十七、开标地点和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十八、其他 ★(一)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各供应商之间存在串标等舞弊、违法行为,认为将损害自身利益,有权拒绝存在此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或投标作废。 ★(二)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三)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 (四)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第三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一、开标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代表可不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一)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招标(代理)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如投标人认为相关人员中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可以在此时要求其回避。 需要回避的情形: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出现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供应商应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三)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其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人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三、评标原则与方法 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方案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记名并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预中标人。 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7、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8、商务评议:按照商务条款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 9、技术评议:按照采购项目需求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 10、综合评估: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按第四章评标细则的规定进行打分。 11、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2、推荐预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随机抽取确定。 四、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审 ★1、资格审查 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采购需求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6个月任一一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无完税记录的提供供应商所在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最近6个月任一一月缴纳社保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提供供应商所有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免缴社保费证明》。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F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H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相关内容经营范围的供应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2)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相关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经营范围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相关内容。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符合性审查 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的要求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的要求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的要求5其他不允许以赠送方式投标,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供应商案6不允许出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7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8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情况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标记)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审小组澄清有关问题,供应商代表未在开标现场的可以按规定以网上远程电子形式进行答复。 供应商代表未按要求或者拒绝澄清,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及报价得分之和,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按定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五、澄清问题的形式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的地方,可以进行询标,供应商代表未在开标现场的可以进行远程询标,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时间内(至多30分钟,以开始网上接收时间为准)发送有关证明资料电子版,以便核验。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 PDF 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 CA 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进行现场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作为评审价格,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2、开、评标过程中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中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经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上公示。若中标候选人被投诉有效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无效,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九、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二)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通过资格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第四章 评分细则 ★1、本次采购项目设置政府采购预算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价,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90分,报价分10分,评分过程中分数的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评委评审打分部分 由评委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和询标(如有必要),对每一家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家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为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按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计算。 4、综合得分与中标方的确定 1)、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随机抽取确定。 5、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自行评定打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名称评分内容最高 分值 (分)评分标准说明报价分 (10分)投标报价10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注:报价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商务分 (34分) (联合体投标的,除注明外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料进行评审)投标人类似招标项目业绩6(1)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市政类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项目的,每一个得3分,最高得3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2)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水域调整规划项目的,每一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注:类似招标项目业绩须为中国境内的项目,取得的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并能体现所要求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无法反映所要求的相关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投标人获奖12(1)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规划项目获得过城乡规划类设计项目奖项的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以下三项只能选择一项得分):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级别,1个得3分,最高得6分;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级别,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级别,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2)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水利工程咨询项目获得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得分(以下三项只能选择一项得分):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级别,1个得3分,最高得3分;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级别,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级别,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3)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水利项目获得过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的,得3分。 注:获奖项目须为中国境内的项目,同一项目获奖就高计取一次,不得累加;奖项根据项目合同和相应主管部门(或相应规划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资信12(1)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的,得3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复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证书复的,得1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中“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的文件精神,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甲级的得3分,乙级的得2分,丙级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水利水电专业)的得3分,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水利水电专业)的得2分。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4)投标人的水文、水利类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应用软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阐明软件的应用节点及优越性,否则对应的证书不得分。 注:按相关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证书认定(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除外)。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实力4(1)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的(联合体投标的,人员由牵头人提供),每一位得1分,最高得2分。 (2)具有城乡规划或城市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联合体投标的,人员由牵头人提供),每一位得1分,最高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或城市规划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联合体投标的,人员由牵头人提供),每一位得2分,最高得2分;本条最高得2分。 注:人员证书按有效的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有效的资格证书、投标人为拟派设计人员缴纳的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设计人员为公司股东也可提供公司章程或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证实其公司股东身份,代替养老保险证明)认定,同一人获得多本证书的按一本就高计取,不得累加。技术分 (56分)项目认识与理解11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认识与理解(包括项目目的、意义、现状特征与问题等)进行评议。 对慈溪现代农业园现状解读透彻,核心问题提炼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策略和近期项目具有较强针对性的8分-11分; 项目认识一般、对项目实际情况把握较准确的4分-8分; 项目认识较差、对项目实际情况把握不够准确的0分-4分。规划思路、规划理念和创新性20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理解,规划思路、设计原则、技术路线、规划理念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相对比较、综合评议酌情给分。 理解透彻,规划思路及设计原则契合慈溪现代农业园发展实际、运用创新型规划方法、编制内容具有一定创新性且全面可行的14分-20分; 理解的一般,规划思路及设计原则的内容较为清晰、片面可行的8分-14分; 理解差,规划思路及设计原则的内容简陋,可行性差的0分-8分。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安排15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市政近远期实施专题》和《水域调整规划》的构思、内容把握及工作安排进行综合评议,酌情给分。 思路清晰、内容全面科学且可行性强的10分-15分; 思路、内容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5分-10分; 思路、内容不全面,科学合理性差,可行性不贴近项目实施的0分-5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10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人员配备、时间进度安排、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后续服务便利性进行综合评议,酌情给分。 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服务承诺严谨全面,后续服务便利可行的8分-10分; 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服务承诺严谨较全面,后续服务便利可行性一般的6分-8分; 方案不全面,科学合理性差,服务承诺不严谨,后续服务便利可行性不贴近项目实施的0分-6分。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主观评分小数点后至多保留一位数。 2、重大事件由评委会集体讨论,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评委签字认可。 3、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评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实质性内容未编入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予计分。 第五章 合同范本 合同书编号: 规 划 设 计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慈溪市 委托单位: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填写说明 1.订立本合同书前,双方须认真阅读并协商各条款。本合同书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合同书的空格部分如为空白句,应用“X”表示。涂改之处,须经合同书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规 划 设 计 合 同 书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合同书约定的规划研究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 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项目地点、名称、类别、范围 2.1 项目地点:慈溪市 2.2 项目名称: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2.3 项目类别:□城镇体系规划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控制性 □修建性) □镇乡规划(□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专项规划 eq oac(□,√)其它:规划研究 (请在□内打√) 2.4 项目范围:主体内容规划范围东至徐家浦,西至现状河道,北至十一塘横江,南至十塘横江。相关专题根据研究需要可适当拓展范围。 2.5 项目规模:总面积15.4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研究内容 eq oac(□,√)甲方委托书 eq oac(□,√)甲方设计任务书 eq oac(□,√)其它: (请在□内打√) 第四条 规划研究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2 已批复的相关城乡规划成果。 4.3 甲方提交的政府对本合同书项目的指示、批示及会议纪要。 4.4 甲方委托书、设计任务书。 4.5 其他: 第五条 设计时限及成果要求 5.1 进度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不包括等待评审、审议等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研究成果。 5.2 成果份数: eq oac(□,√)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 eq oac(□,√)全部图纸(套) eq oac(□,√)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其他: 注:成果数量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 (请在□内打√) 5.3 成果提交地点:甲方所在地 第六条 资料提供 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资料:具体内容协商确定。 资料及文件名称形式备 注第七条 规划研究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经双方商定,规划研究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书所述的规划研究费用已包含乙方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设计文本打印费用及评审等与规划研究相关的全部费用。 7.2 支付阶段:本合同书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开展工作时甲方支付总价款 30 %的首付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提交的规划研究成果通过技术会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 30% 的进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提交全部合格的规划研究成果后,一次性按实结清余款。 7.3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支付规划研究费用。 (一)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第七条第7.2款约定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发票的金额,在履行甲方财务审批手续完毕后,采用政府国库集中支付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二)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第七条第7.2款约定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发票的金额,在履行甲方财务审批手续完毕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可根据规划研究需要向乙方提交必要的资料及文件。 8.1.2 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研究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 8.1.3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规划研究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 8.1.4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规划研究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一阶段的规划研究任务。 8.1.5 在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双方商定后的价款支付规划研究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5 %的违约金。 8.1.6 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金额和阶段向乙方支付规划研究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付未付部分金额0.1%的违约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承接规划研究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 8.2.2 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规划研究的相关工作。 8.2.3 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依据等,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规划研究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规划研究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规划研究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8.2.4 乙方提供的规划研究成果或文件如需评审,乙方须根据甲方通知参加相关汇报,按需提供规划文本。根据评审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对规划研究成果或文件的调整、修改和补充(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成果的修改(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每延期1天课以设计服务费的0.5%,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7日历天,否则甲方可以有权另行处理,包括解除设计委托合同等,并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5 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规划研究成果或文件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调整、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规划研究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6 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乙方须全额退还已收的规划研究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5%的违约金。 8.2.7 乙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时限向甲方交付各阶段的规划研究文件,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规划研究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0.5 %的违约金,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5日历天,否则甲方可以有权另行处理,包括解除设计委托合同等,并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9.1 甲方支付相应的规划研究费用后即取得本合同书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和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 9.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材料及利用该资料、材料而产生的所有资料、材料等进行保密和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必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书生效及其他 11.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进行现场设计或在规划服务期内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乙方应无偿积极配合,由甲方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书以外的工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书并支付费用。 11.3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5 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1.6 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 11.7 本合同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和第七章《商务条款》。 委托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是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长期任务,当前开放的中国已经全面参与有序高效的国际市场竞争,绿色、生态、高效的农业经营理念和模式是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途径。休闲农业是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产业类型,是中国农业转型升级的载体。 杭州湾现代农业生态园位于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的核心区域,占地约3.9万亩,其中农业硅谷核心区约1.5万亩左右。园区东临宁波市区60公里,西至杭州138公里,北距上海150公里,距杭州湾跨海大桥16公里,区位条件优越。农业园通过整合自身资源和优势,与上海沧海桑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等著名企业强强联合,打造集现代化优质水稻和蔬果种植基地、优质畜禽养殖基地、食品加工与物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和培训基地、农业休闲观光基地于一体的,充分体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理念的国际一流的都市生态园。 为适应前湾新区等大湾区战略、慈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核两带四区多园”布局规划中一核-国际农业智创中心、建设创新活力的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新要求。提升慈溪滨海区域文化魅力,深化品质宜居田园城市,需要对新慈湖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重新编制,以更有效指导下阶段各功能板块的开发建设。考虑到慈溪市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本规划以规划研究的形式开展,内容深度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范围 在上版控规中,慈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面积约70.3平方公里,是浙江省集中连片规模最大的现代农业综合区。《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主体内容规划范围为东至徐家浦,西至现状河道,北至十一塘横江,南至十塘横江,总面积为15.4平方公里(约23100亩)。相关专题根据研究需要可适当拓展范围。 规划范围图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研究》包含三部分内容:《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市政设施近远期实施专题研究》和《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水域调整规划》。 (1)《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应当充分结合前期概念规划,在原控规基础上做适当深化优化,内容达到控制性细规划深度,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做好对接,为下一步法定化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从区域发展角度综合分析现代农业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加强与周边区域和城市联系。结合山海田湖资源进行大范围资源整合,考虑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需求。 充分考虑在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范围和规模基础上,对接好上位规划要求,制定近远期结合方案。近期建设地尽量考虑在原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 (2)专题一:《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市政设施近期建设规划》主要内容为:依据《规划研究》中的总体布局并结合近期建设项目,近、远期相结合,完善市政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明确近期建设项目的用水需求及供给水源,并落实相应的供水路径。明确近期建设项目的排水(污水和雨水)出处,完善相应排水设施建设。明确近期建设项目的供电负荷及供给电源,并落实相应的供电路径。明确近期建设项目的通信需求,并落实相应的通信设施及路径规划。明确近期建设项目的天然气需求及供气气源,并落实相应的供气路径。 (3)专题二:《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水域调整规划》的主要内容为:调查郑徐水库地块规划调整后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地点、建设目的、用地范围、建设规模、用地布局、竖向标高控制要求、防洪排涝标准要求等; 收集郑徐水库地块现状地形图及其所在区域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地块所在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城市开发建设现状和规划;地块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条件、水利工程布置情况等; 收集地块所在区域水利建设现状及已有水利规划成果。 ①水文分析计算 根据最新水文资料,检验合格后,进行设计暴雨、设计潮位计算;选择流域典型降雨、洪水组合、洪潮组合情况;选定产汇流计算方法和参数,计算流域产汇流成果,并对区域水文计算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 ②数学模型搭建 根据郑徐水库地块所在区域水利建设和下垫面现状、慈溪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郑徐水库地块最新用地布局规划以及流域水利规划等已有规划,从全流域角度出发,构建流域洪水模拟数学模型,为规划不同条件下平原防洪排涝情况计算提供技术支撑。 ③水域调整规划 根据最新《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修编》等已有水利规划以及区域开发建设对地块内水域布局的要求,并结合相关流域区域规划、设计成果,确定防洪排涝格局并拟定水域调整规划方案。在此基础上,利用流域洪水模拟数学模型对拟定的方案进行分析计算,以保障地块及周边区域防洪排涝安全为主要目标,选定最佳方案,并推荐水域布局和规模,并对地块开发建设竖向标高控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④防洪影响评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技术规定,分析地块开发及水域调整后对周边区域及自身防洪排涝安全影响,为了切实提高地块的防洪排涝安全,同时降低对周边区域影响,提出规划地块水面率、建设地坪、桥梁建筑等相关指标控制要求及补偿措施。 ⑤水域保护及管理 在水域调整规划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宁波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提出地块水域保护及管理办法。 五、成果形式及要求 (一)文本 根据研究内容、方向的要求,可采取不同的分析手段、研究路径,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者多媒体演示文件(PPT)为主。 本研究各阶段提交的成果形式要求如下: 1、中期成果:通过现状踏勘调研、基础资料收集,深入剖析明确基本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形成研究报告主要结论,反映清晰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提交中期研讨的阶段文字成果以PPT的形式呈现。 2、终期成果:通过各专题研究议题间的互动反馈及修改完善,提交完整的控规报告(文本)或者多媒体汇报文件(PPT)。 (二)电子文件 光盘2套(文字成果采用word格式;图纸采用jpg或dwg格式。) (三)其他 1、阶段性汇报用ppt文件。 2、其它阶段性成果汇报按需提供。 六、进度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不包括等待评审、审议等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研究成果。 七、验收 (一)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验收标准:规划研究成果通过评审会议。 (三)验收通过合同签订双方按合同规定各自履约。因各阶段审议出现对规划研究成果或文件的调整、修改和补充,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成果的调整、修改和补充(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每延期1天课以设计服务费的0.5%,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7日历天,否则甲方可以有权另行处理,包括解除设计委托合同等,并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书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开展工作时甲方支付总价款30%的首付款;乙方提交的规划研究成果通过技术会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30%的进度款;乙方提交全部合格的规划研究成果后,一次性按实结清余款。 ★二、设计服务费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服务费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研究、方案调整深化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 2、设计人员人工费(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种补助、各项津贴、奖金及其他); 3、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费(办公、生活用房、设施用品、交通通讯设备及通讯费等); 4、试验、测量费(试验、测量设备使用费); 5、综合费用(进退场费、差旅费、保险、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 6、专家评审费用; 7、其他应包括的设计费用。 ★三、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和招标人合理要求。 ★四、后续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后续服务,并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做到48小时内有实质性响应,所有后续服务和其他咨询服务须无偿提供;其他后续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执行。 ★五、进度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不包括等待评审、审议等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研究成果。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副)本 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XCJCG2020004 子 包:(如有多个子包) (资格审查文件)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XCJCG2020004,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授权书联合体双方都须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2、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关于贵方对招标编号为CXCJCG2020004的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致:采购人 本公司在参加招标编号为CXCJCG2020004 的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以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并具有良好的履约业绩;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帐务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供应商单位成立至参加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一般情况 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若有,请附上有关证书)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体系认证(若有,请附上有关证书)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封面 正(副)本 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XCJCG2020004 子 包:(如有多个子包) (商务技术文件)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XCJCG2020004)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内 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备注注:对照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人商务分自评分表 内容最高分值标准得分合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封面 正(副)本 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XCJCG2020004 子 包:(如有多个子包) (报价文件)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标项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总价备注一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及相应的后续服务大写(总价):小写(总价):备注:★1、本项目的预算价为222万元,高于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投标价格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人工费(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种补助、各项津贴、奖金及其他); (2)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费(办公、生活用房、设施用品、交通通讯设备及通讯费等); (3)设备使用费; (4)综合费用(进退场费、差旅费、保险、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 (5)其他应包括的费用。 ★3、服务费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投标单位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1.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 、上年末从业人员 人、上年营业收入 万元、上年资产总额 万元。 2.本单位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标段/包 )采购活动,项目的市场价格为 / 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 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 万元,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金额为 万元,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 万元,或者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 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 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 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 万元。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 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 万元,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 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 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供应商平台中“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 人、上年营业收入 万元、上年资产总额 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供应商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7、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环保产品清单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财政部发布的文件为准。 8、本《投标单位声明函》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使用,请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