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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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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28 16:1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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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0-06-28 】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规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9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②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包含废活性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900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递交,其它方式一律无效。投标保证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2日0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18651849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236789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海门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HMSC CG 2020 06 005 采购单位: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年 六 月 二十八 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处置项目(三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规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9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②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包含废活性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900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递交,其它方式一律无效。投标保证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2日0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318651849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513-81236789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有关要求说明 1.优先采购: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3.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现有一批废活性炭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项目采购内容 在接到进场通知书后将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废活性炭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采购清单 序号危险废物类别号废物名称数量处置方式备 注1废活性炭49吨无害化处置备注: 1、废弃物处置运输时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及擅自倾倒,并自行办理相关转运的手续;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手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采购人配合。 3、实际数量根据现场称重计量。 三、 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为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物的分拣、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处理(规范化、无害化、资源化)、保险、税金、利润、售后质保服务、咨询费、道路、水电、废弃物的成分检测费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废弃物处置目标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处置量支付。 2.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勘查现场,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类数据有出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缺漏项等而追加相关费用。 3.废弃物的分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探检测,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之中,政府不对分类检测结果负责。 4.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置设备、现场环保设施、机械车辆、人员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投入。 5.本项目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6.所有的运输处置过程均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如果发生任何违法行为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中标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其它要求在合同中另行明确、细化。 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实施时间、地点、要求 合同签订后,接到业主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质量要求 安全、无害处置废活性炭 三、付款方式:完成全部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任务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价。 四、其它相关说明: 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3)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供应商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代理费1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1.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评标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送至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单位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中。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物的分拣、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处理(规范化、无害化、资源化)、保险、税金、利润、售后质保服务、咨询费、道路、水电、废弃物的成分检测费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废弃物处置目标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9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交投标保证金 900 元(现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3.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4.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6.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7.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应报告监督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 注:特殊情况:当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将进行竞争性谈判以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供应商;当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招标人将直接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当没有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时,招标人将另行研究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四部分 开评标 一、开评标程序 1.招标人组织开标 (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2.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 (1)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 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 评标办法 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候选人。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直到出现最低报价为止,则此时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1、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海门市三厂工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如在规定的时限内因中标方原因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金。另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限止其参加在本市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4、中标人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每延误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整。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对环境负责和对企业负责的精神,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需处置危险废物的来源、成分、数量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交废物中所含废物与提交资料中废物成分一致。 2、甲方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存储及包装的相关规定,保证包装完好,且达到危险废物运输要求(不滴水、不洒漏),在交与乙方前认真履行存储中的环境安全责任。 当乙方人员到达甲方危废存储场,并发现甲方未按照危险废物存储及包装之相关规定时,乙方应协助做好包装,并有权利拒绝接受不符合包装完好要求的危险废物。 3、甲方提供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存放,标识清楚,不明废弃物不属本合同范围。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之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包装物,也算作该类危险废物,故计重时乙方会将包装物一并计重。 5、甲方应在需要转移危险废物前,提前7个工作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双方确定运输时间。 6、在转运过程中,需由甲方提供人员负责装车,且装车过程必须听从由乙方派出的专业人员指导。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对本合同中所约定危险废物转移的通知后,按双方约定时间将其安全转运走。 2、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自甲方场地运出起,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厂区规定进行作业。 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危险废物异地电子转移联单申报手续。 4、乙方应在接收甲方的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办法》在现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 三、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任务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价。 四、各类危险废物清单: 序号危险废物类别号废物名称数量处置方式备 注1废活性炭处置 49吨五、价格: 处置价格和其它相关费用:见报价附件。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付款时,需按照本次合同金额的 /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合同履行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的免责 1、合同执行期间,如因许可证变更、停产检修、生产调整、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收集或者处置某类废物时,乙方可停止该类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业务,并且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2、在合同存续期内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并得到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至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2、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将合同内明确规定,并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交予第三方处置,乙方可根据合同法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3、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其它: = 1 * GB3 ①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有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⒈ 本合同条款; ⒉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 ⒊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 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文件为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供需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 十三、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报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注:采购人对本合同有最终修改权。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请见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质疑相关材料”。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单位和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招标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招标人。 2、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取消相应会员资格6个月,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人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投标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5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页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第 页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第 页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第 页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第 页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0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包含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 页11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须单独密封见附件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投标承诺函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 依据贵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 5、我公司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诚信承诺函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放弃收回本项目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开? 标?一?览? 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废物名称数量处置方式单价 (元/吨)合计(元)备 注1废活性炭处置 49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开标现场填写): 大写: 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资信商务、技术或报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  PAGE * Arabic 21 页 共  NUMPAGES * Arabic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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