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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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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10-04 17:45
  • 有效期至:2022-10-09 [已过期]
  • 招标采购区域: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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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勘察附件下载: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勘察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勘察采购人: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勘察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号:2、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青野村东1、项目名称: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勘察二、采购项目概况一、采购编号: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022年9月30日2、业绩要求: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勘察业绩。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5、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4、采购范围:勘测定界(报规使用)、建设红线内地质详细勘察,出具通过审查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参与基础验槽验收,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等手续,其他事宜详见双方合同。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公告和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济钢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购销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平台网址:http://bidding.jigang.com.cn/;四、公告和报名5、如有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在网上公示,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9年-2021年)在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屏。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主要技术负责人员需要持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且至少担任过3个及以上的业绩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业绩证明和本公司的社保缴存证明)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内转出或汇出,为方便退还不出具收据。交款注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款项性质(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最后缴纳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6:00。逾期缴纳的,投标将被拒绝。六、投标保证金:2000元2、评审方式:网上评审。1、评审时间:2022年10月9日下午2点;五、评审时间和方式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4、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账号:810300801421002307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账户名: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3、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1、采购人名称: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九、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人资格后审。八、资格审查2、售价:报名时自动提示,随投标保证金一同转账,售后不退。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济钢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购销平台http://bidding.jigang.com.cn/,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2、疫情期间,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可能受到影响,我方有权进行调整,并将在合理有限时间在济钢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购销平台上发布公告。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每日登陆系统,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澄清通知等信息,采购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需要到采购人现场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备齐相关证明。1、参加投标的人员在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安全规定。需要现场踏勘时,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人员指挥。十、安全和防疫要求4、技术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864134777;3、采购联系人:史工,联系电话:18615514537;2、采购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青野村东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022年9月30日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一、公告中的内容和要求以最终的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青野村东勘察周期:15日历天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资金来源自筹4预算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高于此价格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报价有效期公开报价后90日历天7踏勘现场1.踏勘方式:自行现场勘查2.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8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响应文件副本三份;2.首轮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3.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存储介质为U盘或光盘)。9响应文件是否退还1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0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1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地点: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0月9日14:00(北京时间)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地点: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12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授权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14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1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1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7报价轮次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报价原则上不超过三轮(公开唱价作为首轮报价)。18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勘察成果资料且资料审查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19其它1.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20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谈判阶段的规定。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1控制价10万元
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系指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二、定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一、适用范围4.其他说明:无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响应文件的有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三、踏勘现场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第三部分工程地质详细勘察要求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13864134777@163.com,并电话通知竞争性磋商资格公告所列的联系人。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报价截止时间5日前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第七部分总平面布置图布孔图第六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由报价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共四部分组成。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五、响应文件的编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商务部分(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3)报价明细表;(2)首轮报价一览表;(1)报价函;1.报价函部分(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2022年4月至9月));(5)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4)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年));(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1)项目组人员的投入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注:以上(1)-(10)项用于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制作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缺项、漏项、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9)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未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原件。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施工队伍、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格式按附件;(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2022年4月至9月));(2)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勘察方案、技术保证、施工机具配备及服务承诺情况;3.技术部分(具体项目说明)注:以上内容,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写。(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12)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并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响应文件正本指定位置和单独密封的三份报价一览表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报价将被拒绝。(三)响应文件的签署3.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均采用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以供备份。2.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文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如未胶装,按无效报价处理。(二)响应文件的编写方式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相关信息,格式按附件;1.供应商应准备七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内容包括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五)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四)语言及计量单位5.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签到处进行签到。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前附表(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九)报价要求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公开报价后90天(日历日),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八)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七)迟交的响应文件(十)报价错误的修正5.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2.响应文件的单价和金额应全部以人民币报出,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为完成本工程而进行的合理支付均以人民币形式结算。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6%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将以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十一)政府采购政策3.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评审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办法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办法3)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2)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其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扣除比例;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六、合格的供应商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须知:(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另外,合格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3.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被责令停业的;(3)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八、磋商费用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1.从报价截止之日,报价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七、报价有效期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报价的资格。(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3.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的;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盖章的;(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九、无效报价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十、解释权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8.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7.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6.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5.在整个报价、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报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详细勘察应解决如下岩土工程问题:二、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构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一、本要求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提出的。第三部分工程地质详细勘察要求2.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6、判定水和场地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5、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4、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3、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变形特征;2、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布性和承载力;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地基复杂程度为三级(简单)时,勘探点间距为30~50m;地基复杂程度为二级(中等复杂)时,勘探点间距为15~30m;地基复杂程度为一级(复杂)时,勘探点间距为10~15m;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结合建筑物或构筑物对地基的要求,按地方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按下列规定:8、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7、查明勘区基本地震烈度。9、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划分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的地段。控制性钻孔深为自然地坪以下大于35米,当在勘察要求的深度范围遇到岩层时,应穿透溶洞或风化层进入新鲜岩体不少于0.5米。一般性钻孔为自然地坪以下大于20米。钻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钻孔的深度对条型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宽度的3倍,对独立柱基础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当有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钻孔的深度。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栋建(构)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钻孔,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勘探点宜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可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范围布置。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三.成果要求: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的要求,提供《岩土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且应满足图纸审查要求。B、提出地基处理方案的建议;A、针对可能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案,提供地基处理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特性参数;10、地基处理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量布置拟建工程概况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地质柱状图;钻孔平面布置图;四.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其它根据该工程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1、勘察人在实施勘察前,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勘察方案,报送发包人,并以此作为工作依据。五、其他要求: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需要的其它图表。室内试验成果图表;原位测试成果图表;7、勘察报告要求:6、勘察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构造物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5、勘察人在钻探时应谨慎从事,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4、在钻探进行中,如发包人需要更改取样间距与现场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勘察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3、勘探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2、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和位置可根据地质情况和现场条件依据规范进行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7.6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建议适当的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并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和建议。7.5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7.4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分组及有关技术参数,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场地地震安全性做出初步评价。7.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幅度和规律,以及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设计抗渗水位及抗浮水位,提出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和有关技术参数。7.2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有无暗浜、暗塘、墓穴等,并对其危害程度、建筑场地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的建议。7.1对建筑物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做出评价。8.1.1地质条件背景资料;8.1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8、勘察报告主要内容:7.9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支护设计及施工降水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7.8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计算参数,预估基础沉降量,估算的期望差和总基础和桩沉降值,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7.7拟采用桩基方案时成桩的可能性分析,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8.2.3关于确定建筑防渗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基本依据和建议;8.2.2历年高水位记录;8.2.1地下水类型及地下水位;8.2拟建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8.1.3拟建场区地层土质概述。8.1.2地形地貌条件;8.3.3地基土层地震液化评价。8.3.2抗震设防烈度;8.3.1场地土类型与建筑场地类别的判定;8.3场地、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条件:8.2.5地下水和浅层土的毒性评价。8.2.4地下水和浅层土对混凝土和钢筋的腐蚀性评价;8.9上述方案及建议的计算图表(计算书)及方案草图。8.8其它合理化建议。8.7桩基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议。8.6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5地下室开挖和支护方案评价与相关建议。8.4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及相关建议。8.10.5剪切波速测试结果;8.10.4标贯与动力触探原位测试成果图;8.10.3土工试验说明及试验成果;8.10.2各类工程平面图件和地层剖面图及柱状图;8.10.1土的物理学性质综合统计表;8.10附件内容: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前附表;一、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8.10.8钻探工作说明。8.10.7基坑支护计算参数;8.10.6桩基桩端持力层层顶标高等高线;(3)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1)宣读唱价会议纪律;3.公开唱价程序:2.公开报价(磋商)时间:详见前附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前附表;4.唱价:(8)唱价结束。(7)唱价人、记录人、采购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在唱价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顺序当众唱价,公布供应商名称、首轮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开启响应文件;(4)由授权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公开采购的货物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二、磋商小组(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3)违反磋商纪律的;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一)磋商原则三、磋商3.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二)磋商纪律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磋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三)磋商小组的职责: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四)磋商小组的义务:(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0.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9.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五)程序(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7)磋商;(6)澄清有关问题;(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4)符合性审查;(3)资格性审查;(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1.2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1.初步评审四、磋商办法(9)编写评审报告。(8)确定成交供应商;D、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C、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B、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A、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的;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报价工程质量、工程量清单和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1.3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I、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H、工期、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G、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有变动、漏项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F、单独密封的3份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E、报价有效期不足的;2.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1.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2.6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5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以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按照排列在先的原则优先处理:评分表评分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2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1经初审合格的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4.综合评审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评审因素满分评分标准资质、业绩101、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工程勘察项目,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出示合同原件或勘察报告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作为加分依据)。2、企业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施工方案20(1)勘察方案的合理性(做过实地踏勘、勘察方案符合实际工程、勘探点布置、勘探孔深度、勘探工艺设计、勘探工作流程安排等方面是否合理),得3~6分。(2)工程进度安排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的合理性,得2~5分。(3)拟投入本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测量仪器表配备情况,得3~6分。(4)勘察质量承诺、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得1~3分。投标报价70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文件范围内进行,最高得70分。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得满分。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70(评审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价);备注: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表各分项报价之和。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活动。(3)恶意串通报价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3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若成交,则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6)超出经营范围报价;(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4)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等于或超出预算控制价或者有多个报价;(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的内容;(12)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或要求,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0)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9)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18)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17)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6)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15)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4)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13)磋商小组认定技术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5废标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2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19)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预算控制价;(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政府采购非采购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除外);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一)评审活动终止4.6特殊情况处置程序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二)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四)违法违规情形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三)记名投票(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磋商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五、确定成交供应商(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八)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一)签订合同七、授予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响应文件。六、成交公示及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4.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2.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发包人: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二)追加合同金额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2工程建设地点:1.1工程名称:第一条:工程概况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承包人: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7预计委托工程量:勘察工程量:1.6承接方式:1.5工程委托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要求1.4工程委托任务委托文号、日期:1.3工程规模、特征:4.1开工到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第四条:开工到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等资料6份,如采购人要求增加份数,承包人亦不再另行收费。第三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作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1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总平面布置图;见附件4.2.4付费方式:本标段采用固定综合单价,预估总价的方式报价,最终总费用按实计量结算。固定综合单价一律不予以调整。(附表1)4.2.1本标段预估总价为:4.2工程费用及付费方式:4.1.2工期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1.1本工程开工定于年月日(或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书面进场指令或通知后)开工,年月日提交成果资料,开工之日当起至提交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成果资料的日期不超过15日历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5.1.3发包人应及时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5.1.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地块内及周边相关单位和居民的关系。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明确本标段工程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发包人责任第五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提供详勘报告后一次支付。5.2.2由于承包人完成的勘察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整改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无力整改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承包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外,还须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20%。5.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结果负责。5.2承包人责任:5.1.6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停、窝工费由承、发包方协商确定。5.1.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1.4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2.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小时内到场,相关的试桩及验槽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括于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2.6工程打试桩及地基验槽,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在发包人通知之时起,勘察人须在245.2.5在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3在项目实施前,承包人提交项目勘察纲要,派人与发包人的工程师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6.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完成勘察任务,每超过一日,应扣罚合同实际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实际总额的20%。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费用,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本次未支付费用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预估总额的20%。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给承包人相应费用。6.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表明的工程主要负责人为本标段负责人,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在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机械设备、工期要求等方面违背投标承诺,发包人有权扣减相应费用或处罚。由于发包人未给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应同意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并支付承包人相关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8.3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及安排,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8.2工程施工条件及赶工:承包人完全熟知了解现场情况,并承诺自行解决临时用水与用电(发包方配合协助)。无论是否发生交叉施工影响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计算配合及赶工费用。8.1本标段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有同等效力。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8.7.2本项目基础施工过程时,承包人需派参与本项目勘察的相关人员进行试桩、地基验槽工作,并参与相应的指导、监督,不参加的按每次人民币1000元罚款。8.7.1发包人组织的本项目基础选型、论证、评审等会议时,勘察人需派参与本项目勘察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8.7承包人提交最终勘察成果后,应按相关服务承诺,做好下列配合服务工作:8.6承包人应确保勘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常驻现场,以监督取样、记录、检测、达到真实和准确,如被发包人发现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不真实的情况,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合同款项;8.5发包人可能会向承包人陆续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资料,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勘察方案。8.4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事件,承包人必须按照规范的工程索赔程序、方法及时效内提出,并满足发包人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否则发包人将予以拒绝。8.8.3负责作好周边居民的扰民、民扰工作;8.8.2负责作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由于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如实赔偿;8.8.1负责与该地区派出所、交通、环卫、城管、劳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取得他们对勘察施工的同意及支持,办理与施工有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8.8承包人的管理责任:8.7.4做好其它发包人要求的配合工作。8.7.3承包人需派参与本项目勘察的相关人员参加本项目施工各环节验收及竣工验收,不参加的按每次人民币1000元罚款。8.8.9承包人须全部承担整个场地的工程勘察,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勘察人全部负责。8.8.8承包人应对地质勘察等质量负完全责任,勘察成果资料确保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勘察专业的审查。中标人需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实用性、准确性负责,并应承担由于工程地质报告的不完整或错误等原因而导致发包方工程延误或工程事故的一切损失。8.8.7承包人员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爆破作业等,现场应配置适当的安防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8.8.6施工期间应保持施工区内车辆运输道路的清洁,运输车辆因环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承包人负责;8.8.5勘察施工作业要采用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选择适当的机械工具,不得损坏尚未切除的地下各种管线及架空供电、通信线路等;8.8.4在勘察作业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施工工人着装整齐,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9.1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宜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纠纷、争议的解决:8.11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特殊地质状况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8.10合同签署后,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当日为正式开工日。8.9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实施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影响到工程质量和进度时,发包人有权提出撤换项目负责人或全体工程项目小组人员,撤换调整后的工程项目小组再次发生类似上述情况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8.8.10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承包工程勘察施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之证明文件,无法与发包人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人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发包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的经济损失。(如若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名称:(盖章)承包人名称:(盖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二份。10.1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合同生效、期限和终止年月银行帐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住所:住所:第六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该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包含以下不仅限以下),已包括完成该工作的设计费、材料费、钻孔钢套管费、钻头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勘察水电费(含发电机台班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试桩检验、基础验槽等、合同工期内的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包括特殊地质、雨季及异常气候勘察措施费等)、文明安全勘察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规费、税金、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风险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其它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再另计。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程量、政府税费的变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注:以上工程量请投标方按照提供的勘探布点图纸汇总填写,为预估的工程量,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地质勘察合同价格分项表附表1:地质详勘预估总价¥XXX(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序号项目区域探孔数量(个)深度(米)总进尺(米)单价(元/米)总价(元)备注1控制性勘测点全场含取样、试验、验槽等2非控制性勘测点全场含取样、试验、验槽等3其他未包含在以上项目中的工作总计
3、我方理解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采购编号:)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5、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年月日电话:地址: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采购编号:二、首轮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磋商前基础报价大写:元小写:元勘察周期日历天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编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供应商代表现场签字备注:此报价一览表内容尽量充实,此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该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包含以下不仅限以下),已包括完成该工作的设计费、材料费、钻孔钢套管费、钻头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勘察水电费(含发电机台班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试桩检验、基础验槽等、合同工期内的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包括特殊地质、雨季及异常气候勘察措施费等)、文明安全勘察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规费、税金、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风险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其它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再另计。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程量、政府税费的变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注:以上工程量请投标方按照提供的勘探布点图纸汇总填写,为预估的工程量,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地质勘察合同价格分项表附表:地质详勘预估总价¥XXX(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年月日序号项目区域探孔数量(个)深度(米)总进尺(米)单价(元/米)总价(元)备注1控制性勘测点全场10含取样、试验、验槽等2非控制性勘测点全场20含取样、试验、验槽等3其他未包含在以上项目中的工作总计
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第页共页三、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序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专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联系电话备注………………
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第页共页四、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采购单位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采购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部门:职务: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性别:年龄: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承诺。本公司随时接受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作出如下承诺:特此承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随时接受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作出如下承诺: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九、信用记录承诺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后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1、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2022年4月至9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后附我方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期间,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致: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2)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信用查询(企业法人)”及“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查询结果;(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及“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下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输入供应商名称后的具体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查询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截图中应显示网站域名,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企业全称。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济南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作出如下承诺::第七部分总平面布置图布孔图封口格式:日期: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文档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说明:现场实际勘察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据实调整,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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