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矿业信息网-珠穆科技

WTO稀土案:中国败诉教训

   日期:2026-01-09     浏览:152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单纯拿出口配额来保护可耗竭资源,并不符合WTO的精神。“中国为支持出口限制,援引GATT第20条(g)款,但是这一条款同时

中国政府单纯拿出口配额来保护可耗竭资源,并不符合WTO的精神。

“中国为支持出口限制援引GATT第20条(g)款,但是这一条款同时规定了,实施此类措施应当与限制国内的生产和消费一同实施。换言之,不能采取内外有别的管制措施”。

这一案件的WTO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Body)专家组裁定:“仅仅限制出口,而没有限制国内的生产和供应,不能有效支持‘保护环境’的主张。”

根据WTO的有关条款,保护可耗尽的自然资源并不构成出口限制的法律依据。保护环境、储备资源,中国政府的出发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采取的措施内外不一致,就被人抓了把柄。

继中方在WTO败诉九种原材料案之后,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再度被裁违规,这意味着我国政府习以为常的出口配额制度必须面临改革。

中国政府应该采取怎样的出口管理措施呢?很简单,中国政府应该通过限制生产使得内销和外销都紧张——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

   中国是矿业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我们应该谨慎实用稀土牌,维护国际的公平正义,反对侵略,消除核武器,促进全球化的贸易自由也是中国应有的大国责任。

 
打赏
 
更多>同类矿业新闻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矿业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入群交流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