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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办公用品、打印耗材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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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10-29 12:3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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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办公用品、打印耗材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5/10/2911:38:10

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办公用品、打印耗材

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办公用品、打印耗材框架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竞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办公用品、打印耗材框架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BHZB-HW-20250507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详见需求明细表(招标公告附件一)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需求明细表(招标公告附件一)

框架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入围家数:1家

全年预估金额:3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2.3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2.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2.7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2.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采购文件费。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发布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9:00至2025年11月05日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获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4、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成交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解密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00

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下午13:00

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下午13:00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13:30

六、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1、远程解密: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远程协商:投标人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投标人进行视频协商。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首页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通知(变更公告),通知(变更公告)投标人自行获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招标费用: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活动所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收取标准如下:

(1)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3)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中标(成交)价低于500万元以下的乘以对应的费率,按实际费用收取(不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注释第二条规定执行)。

①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②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

3、代理公司账户信息(用于投标保证金款项、代理服务费款项):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150102MA0NACUX6T

地址、电话: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东方银座2号楼1012-1013室

银行帐号:151899991010003151064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4、投标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上传招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电子投标服务费

元/标(包)/次

招标项目

400元/标(包)段

采购项目

300元/标(包)段

5、场所服务费: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

5.1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5.2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F。

招标人:包头奥拓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0472-3658209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163.com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薛晓慧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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