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
检查爆破器材: 确保炸药、雷管、导火线等设备完好无损,符合安全标准。 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根据瓦斯浓度不同,选择安全等级不同的炸药。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确定爆破方案: 依据地质条件、巷道设计及安全规定,制定合理的爆破计划。 设置警戒: 在爆破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并安排专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定位钻孔: 按照设计要求确定钻孔位置、角度和深度。 使用专用钻机进行钻孔,保持钻孔质量,避免偏斜。 完成钻孔后,及时清理孔内岩粉,确保爆破效果。
二、装药与连接
装药: 装药前关闭电源,检查钻孔无破损,确保安全。 按照设计要求精确装填炸药,避免空洞和过度填充。 用沙土或石粉堵塞钻孔,防止炸药外泄,增强爆破效果。装药时要轻拿轻放,避免震动和撞击,防止炸药受潮。严格遵守装药量,不得超装。 连接: 确保雷管与导火线连接牢固,避免短路或断线。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连接,避免产生火花。 起爆装置应设置在安全地点,远离人员和设备。连接雷管时,遵循串联或并联原则,保证起爆顺序正确。起爆线路应与电源隔离,防止意外触发。
三、爆破操作
安全检查: 确认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设备安全。 点燃导火线: 在指定安全地点点燃导火线,迅速撤离。 爆破等待: 遵守等待时间,待爆破完成后才能进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爆破后处理: 发出明确的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 爆破后等待足够时间,确认无危险后再进行检查。 清理爆破后的岩石,修复巷道设施。 检查爆破效果,记录数据。清除未爆药包、飞石等安全隐患。
四、特殊规定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五、其他注意事项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且必须是专职的。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